美軍法教育完備 依案漸進改革
【大紀元8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廖漢原華盛頓6日專電)美國總統和國會常因個案修訂軍事法規與指引,使法令更趨公平完善。另外,美國軍法教育完備,從指揮官到前線士兵都必須清楚瞭解軍法權限。
美國總統奧巴馬於5月15日簽署13643號行政命令,對規定軍事法庭運作的「軍事法庭手冊」(Manual forCourts-Martial)提出附帶修正,以促進軍法程序公平進行、避免延誤、降低當事人非法律性支出,並推動發展證據法案。
美國軍事法庭手冊始於1890年,多位總統依案件判決結果,以行政命令方式提出修正案,增加法庭運作的公正性和普遍性,形成當前美國軍法體系運作的準則,奧巴馬任內至少已3度提出修正案。
2012年版的手冊加上歷年修正案長達800多頁,手冊開宗明義指出,軍事司法管轄權的根據來自憲法及包括戰爭法在內的國際公法。這個精神從19世紀末至今沒有改變。
手冊第301項條文規定,所有人都有權向軍事法庭提出控訴,任何機構接獲案件,必須依實際情況盡速將全案及相關資料送交涉案人直屬指揮官,涉案人身分不明,則移交相關調查部門。
一名常與美軍接觸的人士指出,違反軍法案件,軍法官依軍法處理是美國的基本原則,少見原告及家屬向其他法院提出告訴。
美軍依「統一軍法典」(Uniform Code of Military Justice)治軍的態度也反映在海外,美方要求駐在國家給予全面司法豁免權,官士兵犯行由美國軍法處置。
但海外美軍的一些罪行常導致駐在國民眾反彈,日本沖繩民眾對美軍犯案長期不滿,要求裁撤美軍基地;伊拉克政府拒絕給予司法豁免權,奧巴馬政府最終決定全面撤軍。
美軍將領必須瞭解指揮官法律指引(Commander’s Legal Handbook),指引清楚規定各級士官兵權限,指揮官必須諮詢軍法處長(Judge Advocate General),積極參與司法事務,瞭解法令變動,而非被動地回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