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審法〉三讀火速過關 洪案適用
【大紀元2013年08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台灣台北報導)陸軍下士洪仲丘枉死案,引發各界對軍法審判制度的不信任。對此,立法院6日中午火速三讀通過〈軍審法〉修法,讓承平時期的現役軍人所犯罪刑皆回歸一般司法體系審理、偵辦,洪仲丘案將是第一個適用的案件。
〈軍審法〉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定,現役軍人如果犯凌虐部屬、不當管教、阻撓投訴、妨害性自主及殺人罪等,依〈刑事訴訟法〉追訴、處罰,而且修法施行後立即適用。至於其他的〈陸海空軍刑法〉或〈特別法〉的罪刑,則須自修法公布5個月後才施行。
案件轉移緩衝 分兩階段實施
對於朝野協商後同意〈軍審法〉修正案「一次到位、兩階段實施」,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賴士葆認為,「這樣是負責任的協商,而不是草率、沖天式的修法。」他強調,凌虐部屬、不當管教等罪刑立即移轉民間司法,讓洪仲丘案馬上生效,「這對洪家、對全民有都有一個交代」,而其他軍事案件轉移則需要5個月左右的時間。
賴士葆指出,〈軍審法〉修法藍綠各有版本,但是國民黨團堅持一定要在司法院設專業法庭,以處理軍事審判的東西,他說,司法院已經表示會積極面對,並培訓相關法官,至於軍檢跟軍審的人未來要如何轉型,「軍法司司長說會有一套做法,如果軍法官要轉為法官,應該要經過考試等方式,這會跟國防部研究」。
立委李貴敏也提到,制度改革須考慮整體性,他感謝在野黨放下歧見,體認到軍法案件移轉到司法體系需要時間,要全面移轉在實務上不可行,因此同意「一次到位、兩階段落實。」
火速修法 洪姐:比預期快
對於修法火速通過,洪仲丘的姊姊洪慈庸則表示,原以為〈軍審法〉8日或9日才會通過,修法比預期快。她感謝各界努力以及3日「萬人送仲丘」活動的25萬民眾。
洪慈庸強調,家屬希望透過洪仲丘案,讓過去幾十年來大眾無法信服的審判制度,能夠真正被大眾認同,這才是家屬希望達到的目標。◇
軍審法修法重點 | |
承平時期 | |
第一階段(立即適用) | 〈陸海空軍刑法〉第44條~第46條(凌虐部屬、不應懲罰而懲罰、阻撓部屬陳情、強暴、脅迫、恐嚇等),及第76條第1項(殺人、性侵、擄人勒贖等),立即回歸民間司法 |
第二階段(5個月後適用) | 第一階段以外的相關法條 |
戰爭時期 | |
交由軍事法院審理 |
資料來源:立法院
大紀元記者吳旻洲/製表
(責任編輯:尚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