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6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軍事審判法部分條文,現役軍人非戰時犯罪回歸一般司法機關追訴、審理,但分兩階段執行。
陸軍下士洪仲丘案引發外界關注軍審法修法,朝野立法院黨團上午完成協商,將現役軍人非戰時犯罪改為一般司法機關追訴、審理,洪仲丘案將適用。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定,現役軍人犯凌虐部屬、不當管教、阻撓投訴、妨害性自主及殺人罪等,依刑事訴訟法追訴、處罰,且修法施行後立即適用。
至於凌虐、不當管教以外的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的罪,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依刑訴法處理,則自修法公布後5個月後施行。
行政院表示,修法後,行政部門會在5個月內做好相關配套,5個月後其他相關案件都可移交普通司法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