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5日電)立院達朝野共識,軍人犯罪擬由司法機關審理,洪案適用。熟悉軍法人士認為,修法生效後,洪案移交地院審理,技術上可無縫接軌。
朝野立法院黨團今天對軍事審判法修法達共識,承平時期現役軍人犯罪全由一般司法機關追訴、審理,修法後,社會關注的洪仲丘案將可適用。
熟悉軍法人士認為,軍事審判法修法生效前,現在辦理洪仲丘案的高等軍事法院、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將按照相關程序持續進行,目前都在第一審程序;修法生效後,將可直接移交同樣是三級三審的一般司法機關,程序上,要無縫接軌不是問題。
至於洪仲丘案將移交何處的地方法院審理,軍方人士指出,根據刑事訴訟法,犯罪地有行為地跟結果地之分。士官洪仲丘是在位於桃園的陸軍269旅禁閉室疑受凌虐;關禁閉的簽呈作業是在新竹發生;洪仲丘死亡證明書的死亡地點是在台中自宅;桃園、新竹、台中地方法院都有管轄權,洪仲丘案件移交何處,屆時要看司法機關如何協調。
承平時期現役軍人犯罪擬全由一般司法機關追訴、審理,軍方也將著手統計目前軍事法院偵查中、審判中、執行中的案件。
熟悉軍法人士坦言,這次修法絕對是「非常大的變革」,變動的規模超乎以往。過去軍事審判歷經包括民國76年解嚴、88年軍事審判法修正、90年陸海空軍刑法修正等多次變革洗禮,部分移案司法有模式可循。
軍事審判變革在即,這名人士指出,軍事法院及檢察署是否裁撤,人員如何安置;現有偵查、審判案件如何全面移交;戰時軍事審判機制又該如何運作,都是未來軍事審判轉型之路上,亟待解決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