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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消保處:山水米不能只換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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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7日電)山水米將進口米當台灣米銷售。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副處長吳政學表示,業者稱產地標示錯誤是很難說服人的,不能只用換貨處理。

農委會農糧署統計,山水米民國100年及101年抽驗不合格件數8及10件,加上近日案例,已累計19件。

關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副署長陳建斌說,農糧署只能依糧食管理法開罰新台幣20萬元,移送法辦是消保單位的權責。

吳政學說,除地檢署可以主動調查,依行政訴訟法,所有主管機關可依權責,將主管業務產業涉嫌不法案件移送檢調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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