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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索台電十億回饋金 苗縣府澄清不實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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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8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文敏台灣苗栗報導)詹順貴律師日前對苗縣府提告「向台電強索十億元建廠回饋金」及質疑劉縣長個人債務清償資金來源不明,苗縣府表示該指控完全與事實不符,嚴正澄清;苗縣府指出,所有向中央爭取的補助經費都是用於通霄、苑裡地區地方建設、保護通霄海岸以及恢復本縣海洋漁業資源,而且是經由中央相關單位協商討論後納入年度計畫據以執行。

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總經費約為新台幣915億元,通霄電廠自從於53年間設立以來,對當地環境生態、漁業資源造成相當程度的衝擊,苗縣府有義務替鄉親反映,請台電提出具體回饋事項。

行政院於102年7月9日邀集經濟部、交通部、主計總處、經濟建設委員會、交通環境資源處、經濟能源農業處及台電公司召開協商會議。協商結論為:同意補助苗栗縣「縣道128線通霄路段拓寬改善工程」

總工程費為3億5000萬元、「苗47線及苗47-1線道路拓寬改善工程」2億4059萬元、「通霄海岸保護工程」1億3500萬元、「人工魚礁工程」1億5000萬元及「通霄海水養殖專區相關建設」1億4000萬元,合計10億1559萬元。

苗縣府指出,所有向中央爭取的補助經費都是用於通霄、苑裡地區地方建設、保護通霄海岸以及恢復苗栗縣海洋漁業資源,是經由中央相關單位協商討論後納入年度計畫據以執行。

苗縣府表示,致力於爭取中央補助、改善地方建設並促進地方繁榮發展,卻遭受不實指摘,非常遺憾,將持續向中央爭取更多的經費,建設家鄉對詹律師的指控。

苗縣府再度重申對於任何臆測及毫無事實根據的言論及報導,致損害縣府服務團隊形象或劉縣長個人名譽,定將保留法律追訴權利。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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