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庭長汪竟業 被魚反「釣」溺亡
【大紀元2013年08月17日訊】(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一日,就在中共迫害法輪功整整十四年之際,湖南省懷化市鶴城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汪竟業在懷化鴨嘴巖鄉小河釣魚,魚竿被魚扯住,汪去撈扯魚竿,反被魚「釣」到河裡溺亡,年約四十八歲。兩米來深的小河,汪的一個警察同伴當時下河去救他,無果而反。
汪竟業不聽法輪功真相 繼續迫害法輪功 三個月後命喪黃泉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一日,汪竟業非法開庭迫害法輪功學員陳開玉(現仍被非法關押在懷化第二看守所),法輪功學員對汪竟業講真相,他不聽,法輪功學員送他真相資料及《九評共產黨》,他不要,並堅決地說:「我要跟共產黨奮鬥到底。」
三個月後,在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十四週年的次日,汪竟業實現了自己的誓言,走到了底。也應驗了人類自古以來的一句致理真言: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善惡到頭終有報。
汪竟業累計枉判法輪功學員達十七人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以來,汪竟業追隨江氏流氓犯罪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違背作為一名法官及審判長必守的職責,拋棄良知道德,不僅不伸張正義,反而枉判、誣判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達十七人以上。
其中,年輕有為的法輪功學員潘建軍先生被誣判七年冤獄,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三日,潘建軍在株洲市攸縣網嶺監獄七監區被酷刑迫害致死,其母因愛子獄中酷刑冤死悲憤抑鬱而死,父親大受打擊,腦溢血癱瘓在床,淒慘至極,而且,潘建軍的家人拿不到他的骨灰。
每個被冤判的法輪功學員,在漫長的冤獄遭受酷刑折磨,斑斑血淚,罄竹難書。汪竟業誣判期限最長的是法輪功學員陳開明,被誣判十一年。法輪功學員唐清英、肖桂英均被汪竟業誣判兩次,唐清英累計冤獄長達十年六個月,肖桂英長達十一年。
汪竟業的死,給其家人及親友帶來悲痛,中共的謊言和迫害政策最終害死了他。希望仍在執行中共迫害政策的體制內人士,能從中吸取教訓,「善惡有報」的天理不會以人的意志而更改,那麼,守住內心的良善,在是非正邪中作出正確的判斷,才不會給自己的生命和未來種下惡果。
(責任編輯:張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