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一個中國家庭的噩夢

投書: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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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8月17日訊】幾年來我們家族一直被一個噩夢所籠罩,我們家族擁有150多年的老宅院,正在被福建泉州一個有行政權力背景的組織蠶食!我們多次給福建省紀委,省政府行個政部門寫信,投訴福建省泉州市文物局,民政局,住建局和國土局為福建泉州市政府一個領導兼任高級顧問的「民間團體」謀私利,不顧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行政權力編造無端的理由,逐步侵佔我們家族7代人150多年一直居住的福建省泉州市鯉城區東門草埔尾7號宅院(又稱:洪氏大宗祠)。

對於該房產,我們至今擁有完整清晰的中國清朝政府、中華民國政府分別發給我們家族七代先祖洪團老、五代高祖洪壽山的私有的產權契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我們又經過人民政府的土改「驗契確權」,1994年及1996年我們依法領取了房產證和土地證等證據。我們還持有自清朝經民國直至新中國成立後該房產的各個時期的各種完稅憑證。

2000年福建泉州市政府籌建「南建築博物館」時和我家族居住者商量搬出,把草埔尾7號租給泉州市政府作為「南建築博物館」的臨時辦公地點。沒想到此舉卻招來了一些人的佔有慾。租賃期間福建泉州一個「洪氏民間組織」利用其高級顧問(原泉州市副市長,現泉州市人大副主任洪澤生)的行政權力,背著我們產權人,由泉州市文物局、民政局先後批准成立了所謂的「洪氏大宗祠修建委員會」和「洪氏大宗祠文物保護中心」。並批准該組織重新登記產權,妄圖霸佔我們世居150多年的宅院當他們的活動場所。該「保護中心」成立後立刻給我們家族發來通知,要求我們家族5天內搬出世居150多年的宅院,還以有「黑道,白道」相威脅。2011年「保護中心」荒謬地以我方侵權為由把我們告上法庭,在我們出示各種證據後「保護中心」自知敗訴無疑,在開庭後判決前對方撤訴。

在強佔和法律途徑都未能得逞的情況下,由於該「保護中心」有「高級顧問」的行政背景。福建泉州住建局和國土局,以種種莫須有的理由,通過行政手段要撤銷我們通過合法途逕取得的「兩證」。我們多次和泉州住建局、國土局交涉陳情都沒有效果。泉州住建局於2012年8月16日公然在「泉州晚報」登報註銷我們所持有的產權證。由於我們多次寄出近百封的控訴信函給國家、省、市紀檢等監督單位後,泉州市人民政府在2012年8月18日接受我們的行政復議。經2個多月的審核,泉州市人民政府在2012年11月14日做出了《泉政行復(2012)109號》的決定書,認定泉州住建局註銷行為是錯誤的,撤銷了泉州住建局《房屋產權註銷公告》(泉建權〔2012〕19號)。我們家族的合法權利終於取得了暫時的維護。

2012年7月4日,泉州國土局也發了一份沒有文號的「撤銷土地證通知」文件,「擬撤銷」我們的土地證。由於泉州國土局巧妙地使用「擬撤銷」字眼,所以我們的行政復議被泉州市政府駁回,理由是「擬撤銷,尚未實施,沒有對我方造成實質影響」。

行政復議雖然結束,但是事件並未就此了結,目前泉州市國土局、住建局公然違反《行政復議法》,以幾乎相同的理由再次發通知,以行政手段強行撤銷和註銷了我們的土地證和房產證。福建泉州人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和個別領導人竟然不顧黨紀國法的約束,公然以權為某個小集團謀私。這不僅嚴重傷害老百姓的合法權益,同時也在給政府的形象抹黑。因此我們多次寫信懇求上級領導能為民做主,制止泉州住建局、國土局違紀違法,濫用職權的行為,但始終沒有效果,以至今天我們合法取得的房產證和土地證還是被政府的某些官員和行政機構的亂作為給撤銷了!

中國國家領導人再三疾呼,權力部門要公平執法,嚴禁官員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在福建泉州沒有效果。我們這裡的權力還沒有關進制度的籠子裡。

對於多年來泉州市行政機構的胡作非為我們已經無計可施,我們只能向媒體求助,把事件公佈於媒體,希望能得到中國政府和廣大網友的關注和支持。我們的行政復議正在進行中,希望政府還我們公道!

2013年8月12

(責任編輯: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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