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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首屆議長選舉亮票案 3人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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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8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台中市升格後,首屆議會議長、副議長選舉議員亮票案,議員何敏誠、陳淑華及高基讚因不認罪,一審被依妨害秘密罪嫌起訴,另50位議員,因認罪協商繳納8萬元獲緩起訴。台中高分院日前認定亮票行為不構成妨害秘密罪,二審判何敏誠等3人無罪定讞。

台中市議會99年12月舉行第一屆正副議長選舉,藍綠兩黨都推出候選人,黨團為不讓市議員跑票,要求在圈選選票後,必須以吹乾選票方式,不經意間將選票露給監票員看,過程中,檢警派人全程錄影。

另50議員認罪 獲得緩起訴處分

事後檢方傳喚「亮票」的市議員,除了民進黨的何敏誠、陳淑華及台聯黨的高基讚等3人不認罪外,其餘50位議員均認罪而獲得檢方予以緩起訴處分,但每人必須支付8萬元給公益性團體,並接受一場次的法治教育課程。

50位議員緩起訴期間目前都已到期,其餘3人則是不服判刑,再提上訴。何敏誠及陳淑華都說是在「吹乾」選票,並無故意亮票的意圖,不認罪也是在突顯案子的不合理,而這也是政黨政治運作的必然,也是對選民負責,不應被視為是秘密。

而高基讚則因為是台聯成員,他說若綠營有人跑票,他的嫌疑會最重,他說堅持不認罪,也有被關的準備,但有關「亮票」問題一定要釐清。

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何敏誠等人為市議員,其投票內容與國家政務無關,屬於市議會內部事項,不屬於「執行公務」範疇。亮票行為應以違反投票秩序等議會內部規定處理,不能視為刑法上的妨害秘密罪,因而判3人無罪且全案定讞。

檢尊重判決 提非常上訴?再研議

針對市議員何敏誠等人亮票案被台中高分院改判無罪定讞一事,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熙表示對此感到意外,但也尊重判決。他說,將在收到判決書之後,再研議是否建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責任編輯:羅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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