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城評論:警察手中的槍
【大紀元2013年08月01日訊】上週六凌晨在多倫多市中心1輛街車上,18歲青年Sammy Yatim被警察擊斃。有媒體稱,Yatim疑與人發生爭執,情緒失控,取出利刀揮舞,把乘客和司機趕下車,車內只剩Yatim一人。報警後,多名在附近巡邏的警員趕赴現場。在多番喝令持刀青年放下利刀不果後,警察先後鳴槍9響,Yatim中彈倒在車廂內。警察當即施以心肺復甦,後送醫院救治無效身亡。
這件事在多倫多引起廣泛關注,主要焦點集中在警察執法是否過激?有目擊者將手機拍攝的視頻上網,網友在視頻下紛紛跟貼評論。
評論大致分為兩派,一方認為警方執法過度,面對18歲青年,警方應該有多種選項逼迫他就範,沒有必要取他性命;另一方則認為,在對方不肯放下兇器情況下,為避免傷及無辜,警察開槍屬正當。並說在警察受訓時,他們被要求這樣處理。
對於Yatim品格界定也是一個爭論話題。有人稱Yatim非常nice,是個好青年;但也有人反駁說,如果是個好青年,怎會在公共場合耍刀。有人認為Yatim手中的刀只有三寸,不構成兇器;有人卻說,雖然只有三寸,有時會造成很大傷害,不能單憑刀的大小判斷。
公眾討論莫衷一是,但是事件中開槍的警員已遭警局停職。週一晚上,數百死者的親朋和對事件關心的市民聚集在多倫多市中心集會遊行,要求徹查事件。媒體及時公布視頻,輿論多對警方不利,警局明顯感到壓力。
從網絡視頻看, Yatim在公車內,看不到他對警方有任何威脅。但公正講,視頻只拍攝到警方動作,沒有拍攝到Yatim的舉動,當時有警察喊話,要求Yatim不要再向某方向繼續移動,但從視頻看不到Yatim的舉動,所以單從視頻很難判斷出開槍警察是否感受到對方的威脅。
多倫多警察總長布萊爾召開新聞會,表達對死者的哀悼及承諾查出真相。布萊爾稱,他將檢討有關政策、程序及警隊訓練。畢竟人命關天,警察手中的槍如何能夠正確保護市民而不成為兇器,是多倫多警局應該最先檢討的事。警局1%的過失,對於Yatim來說,卻成了100%的終結。
往深處分析,Yatim來自敘利亞,那裏90%以上是伊斯蘭信徒。這讓筆者想起2起案子,一是今年4月26日發生在波士頓馬拉松賽爆炸案的疑兇擁有極端伊斯蘭教信仰,來自敘利亞;二是今年7月1日加拿大國慶日,警方在卑詩省逮捕2名嫌犯,使用和波士頓爆炸案同樣手法製造數枚高壓鍋炸彈未逞。雖然國慶日爆炸未遂案的嫌犯是加拿大本土人,但因2個案件時間臨近,作案手法相同,很容易讓人聯想到伊斯蘭教極端分子,懷疑加拿大國慶日的案犯是否曾被受訓。
這次開槍警察的舉動是否過激,還需要等待調查結束後再下定論。但是警察在執法時是否帶著對Yatim種族的偏見,以及這種偏見是否影響到他對潛在威脅的判斷,值得人們去深究。筆者認為,如果這次事件真的牽涉到種族偏見問題,那就不僅僅是警察執法程序的問題,而成了一個社會問題,並且在加拿大現行法律框架下不容易說出口,因為歧視本身就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