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5日電)葉冠亨酒駕撞死人案,高雄高分院今天開庭,葉男當庭向被害人家屬認錯說「知道錯了」,葉母聽到後則當庭大哭。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開庭審理,葉冠亨由家人陪同出庭,已不用再拄著枴杖行走,被害人家屬陳大儒等也出庭。
檢方與被害人家屬都認為原審判處葉冠亨有期徒刑6年,量刑太輕,請求量處重刑;葉冠亨則表示,判刑太重。
檢方拿出現場勘驗鑑定書,並以現場照片製成的投影片說明,指證歷歷,還原案發當時的現場慘狀,葉冠亨隨後向被害人家屬說「知道錯了」。
法官也問葉母有沒有意見,她站起來後突然大哭,並表示,多次向被害人家屬道歉,但不被接受。
庭訊辯論終結,將於19日宣判。
葉冠亨被控於去年4月25日酒後駕車載友人在高雄市中華路超速撞到垃圾車,再撞擊晨起運動的李姓婦人,造成李婦當場死亡,同車友人也傷重不治,李婦丈夫也疑因傷心猝死,留下8歲孤女。
全案由高雄市警察局新興分局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檢方於去年5月底偵結,葉冠亨和垃圾車司機王嘉祥分別被依酒駕肇事致人於死公共危險罪、業務過失致死罪等起訴。
高雄地方法院去年11月判處葉冠亨有期徒刑6年,同案被告王嘉祥判處徒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