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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權

大連法輪功安裝衛星接收器案 眾律師拒違法開庭 法庭讓步

【大紀元2013年07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報導)7月5日上午,大連車忠山等13名法輪功學員因幫人安裝衛星接收器收看新唐人節目,被當局非法控以「涉嫌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一案原定在中山區法院開庭,由於辯護律師抗議法院違法,集體拒絕出庭,法庭被迫取消當天庭審,宣佈擇期再開庭。有律師認為律師和當事人的抗爭取得了初步勝利,比喻為中途島海戰,具有里程碑意義。也有專家認為此案是一個標誌性的事件,其最終結果基本決定了民眾對習的態度。

法院不按法律規定通知庭審 律師拒絕出庭

大連中山區13名法輪功學員,包括:車忠山、朱成干、王守臣、汪濤、佘鉞、史占順、裴振波、潘秀清、林麗紅、白如玉、李聖傑、郭松、於波。因為一年前幫人安裝衛星接收天線遭到當局綁架,被強加所謂的破壞法律實施罪名關押至今。

繼上個月6月21日此案開庭休庭後,原本定於今天上午9點繼續開庭,但由於法院沒有按法律規定,提前三天通知相關出庭律師,因此此案絕大多數律師拒絕出庭辯護以抗議法院的違法行為。

據知情律師向大紀元記者介紹,今天現場包括程海、王全章、梁小軍、郭海躍律師等人。參加旁聽的家屬告知律師,法庭因為大多數律師拒絕出庭,今天不開庭了,擇日再開庭。

梁小軍律師今天一早微博披露:「大連中山區法院借西港區法院法庭開庭,剛打來電話,問馬上開庭,我們什麼時候到!我說:你們未提前三天通知,構成違法,我們不去開庭了。我們一行人在去中山區法院交告知書的路上。」

律師投訴 檢查官:「我們領導說了,不接受申訴、控告」

郭海躍律師向大紀元記者介紹,這個案件一路上公檢法有很多違法的部份,包括,上次開庭前夜有便衣去騷亂律師,這次開庭沒有按刑事訴訟法規定,提前三天通知我們,我們認為法院違法就沒有去開庭,我們一上午都在投訴他們。

而陳建剛律師也在微博上披露今天上午他們去投訴的情況,並認為大連市檢察院以「領導說法」為由破壞法律實施。他說:「我們律師一行5人去大連市檢察院依法對大連市中山區法院的違法行為進行申訴、控告,『6號、8號』檢察官負責接待,表示『我們領導說了,不接受申訴、控告』,公然以領導說法(邪教?)破壞法律實施!」

律師:法輪功學員無罪

而上一次庭審是6月21日,有12名律師匯聚大連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因為庭審中,法輪功學員佘鉞、汪濤、車中山、林麗紅等人由於在被關押期間遭到迫害,開庭時身體過度虛弱出現暈倒、精神恍惚、甚至嘔吐等現象。而法庭不顧當事人的情況,長時間開庭,在律師強烈要求下,當晚8點30分才休庭,宣佈擇日再開庭。

辯護律師梁小軍告訴大紀元記者:「我們都認為所有當事人都是無罪的,這是獲悉信息的自由,安裝衛星接收器是基本權利,根本不構成犯罪。他們被治罪,主要是因為他們信仰法輪功,對他們進行打壓,實際上就案件本身是不構成犯罪的。」

辯護律師唐吉田認為:「通訊、言論自由這些權利,國際上正常的國家都應該保護的,大陸的憲法當中也是有這樣的規定,對自由和權力的非法限制都是不能容忍的,公民享有這些自由,爭取這些自由,比如收聽收看境外的影視節目安裝這樣的設備,當成犯罪來處理是絕對站不住腳的。」

律師:信仰、異議類案件 必須堅守底線

辯護律師唐吉田認為,對於異議、信仰類案件,必須堅守底線,對任何程序問題都不放過;在官方違法常態化的形勢下,辯護陣地要由庭上轉到庭前,通過依法抗爭,利用輿論等力量達到反擊官方違法行徑的目的。

他認為說:「要想做好詩,功夫在詩外,刑事辯護必須彰顯人權理念,體現出律師對當事人自由、生命等的應有尊重。」

他還表示,如果律師拒絕出庭,法庭取消開庭擇日再開的消息屬實,「說明律師和當事人的抗爭取得了初步勝利,也看得出大連中山法院的部份工作人員可以從善如流。我把這次抗爭稱之為中途島海戰,具有里程碑意義(與09年我和江天勇律師在唐山孫峰利案件的抗爭情況類似)。」

專家:大連法輪功學員這個案子是一個標誌性的事件

華府中國問題專家石藏山向記者表示,大連法輪功學員的這個案子,對中國來說具有指標性的意義。他分析道:「首先,習近平上台之後一直強調依法治國、依法行政,因此大連行政和司法當局在這一案件中,是否依照法律程序做事,是習近平那些講話真假的一個參照。第二,中共政府是否依法治國,不看他們是否對貪官等所謂『人民內部矛盾』的處理,而是要看如何處理他們認為是『嚴重』的案件。」

他認為說,事實上,江澤民鎮壓法輪功以來,針對法輪功學員的各類案件,從來就沒有「依法」過。各類當局的臨時性行政指令,各類臨時的司法解釋,成為各級行政和司法機關對付法輪功學員的主要依據。按照普世的解釋,「法」是公諸於眾,由絕大部份人認可的明文的規則和條文,而不是通過內部傳達,甚至「電話傳達、不許記錄」的那些「內部掌握」的東西。

幾位大連法輪功學員因為安裝衛星電視天線,而被指控為「利用X教破壞法律實施」,他認為這種莫名其妙的罪名和指控,顯然是因為「內部精神」而做出的。

他還說,如同自由不是免費的一樣,法治也不是由天而降的免費賜予。現代社會的終極法治體系,也是經由很多奮鬥和犧牲而最後達成的。在這一點上,過去十多年以來,中國律師群體付出的代價和做出的犧牲,將被載入中國歷史。尤其在江澤民集團不惜一切代價鎮壓法輪功的過程中,即使是在最惡劣的境況之下,仍有不少律師挺身而出,他們,而不是中共政權下的公檢法司,才是中國「依法治國」的基石。

習近平上台伊始,也提出了新鮮的說法。他認為,「習的這些新說法究竟是不是只是和他前任一樣,在出售新包裝的過期產品?幾乎是所有人的疑問」。

最後他說:「習近平其實沒有多少時間。如果中國民眾認定他仍在販賣舊貨,他的政治前景便幾乎已被確定,他將難以獲得大部份中國人的認同,在未來的困境中,他將失去民眾的信任,也不可能落實任何具有實質意義的所謂改革。大連法輪功學員的這個案子,正是一個標誌性的事件。其結果基本決定了民眾對習的態度。」

(責任編輯:劉曉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