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大埔拆遷戶抗爭 台政院今入府協商苗決緩拆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辦公聽會之前不可拆

人氣: 10
【字號】    
   標籤: tags: , , , , , , ,

【大紀元2013年07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莊麗存、陳文敏台灣台北報導)苗栗縣政府預定5日拆遷大埔4戶,大埔自救會4日持續到行政院抗議,要求行政院長江宜樺出面。而副總統吳敦義指示暫緩拆除,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表示,行政院已請苗栗縣政府重視農民的陳情訴求,並妥善溝通處理。

行政院:言背信過早

大埔農民自救會抗議吳敦義不遵守當時任閣揆時的「原屋保留、劃地還農」的承諾。鄭麗文表示,吳副總統在閣揆任內做協調,經這些年處理,已20戶得到圓滿解決,內政部也不斷提醒苗栗縣府要尊重農民相關權益。

鄭麗文指出,內政部營建署等主管機關與苗栗縣政府發現該4戶有困難之處,如位於轉角交通要道等,苗栗縣政府經整體考量後才行文要求拆遷。

苗縣府:5日不強拆

苗縣府4日上午回應,苗栗縣長劉政鴻在與吳敦義、江宜樺與行政院祕書長陳威仁溝通後,決議在執行拆除前仍會繼續與地主進行溝通。

劉政鴻指出,5日並不會強拆,且拆除前仍會繼續與拆遷戶溝通,希望4戶地主配合地方發展自動拆除地上物,縣府將會盡力協助,也會參加總統府今日邀集江宜樺與相關部會研商此案的會議。

人權諮詢會:應暫緩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王幼玲4日也表示,行政院與苗栗縣府都應遵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其中保障人權的規範,委員會於日前做出決議,請內政部協調苗栗縣舉辦聽證會,在此之前應暫緩拆遷。

王幼玲說,兩公約有關保障人權的規定,已具有台灣法效力,並且一體適用於中央與地方機關,苗栗縣政府也不能自外於兩公約規範。

自救會:緩拆是謊言

雖決議緩拆,但包括大埔自救會等3聯盟則認為此為謊言,擔心5日一過,苗栗縣政府將動用公權力強拆,表示5日的捍衛大埔大會師抗議行動將如期舉行。

該3聯盟提出3點聲明,包括吳敦義願意出面協調是好的方向、苗栗縣政府所言緩拆是公然說謊,以及守護大埔行動至今成果是所有民眾共同努力成果。

吳敦義表示,這4戶並非道德上有問題,也無違法的事,只不過有些土地突然要做經濟上的使用,這中間產生的是選擇問題。◇

大埔徵地事件一覽

時間 事件內容
2004年 1月 內政部同意辦理新訂都市計畫,面積為362公頃
2006年 6月 因地主陳情,苗栗縣府減半徵收為154公頃,其中23公頃為「園區事業專用區」
2008年 4月 內政部決議「園區事業專用區」擴為28公頃,增加的5公頃24戶即為大埔抗爭地主
2010年 6月 苗縣府怪手毀田,大埔自救會兩度北上總統府、監察院陳情
7月 農民首度集結夜宿凱道,時任行政院長吳敦義指苗栗縣府處理不夠周延,並召集苗縣長劉政鴻、自救會等單位協調
8月17日 時任行政院長吳敦義與大埔自救會協商後,同意大埔居民房屋與地基原地保留,農業耕地集中劃設。
12月28日 內政部都委會決議爭議4戶土地保留。彭秀春與黃福記原地保留,朱樹與柯成福按行政院承諾要求苗縣府研議
2012年 7月24日 都委會翻盤,決議拆除大埔居民彭秀春、朱樹與柯成福房屋,黃福記土地不原地保留
2013年 6月11日 苗縣府發函要求爭議4戶7月5日拆遷房屋
7月2日 大埔自救會赴行政院靜坐抗議
7月4日 大埔事件抗議民眾在凌晨遭驅離後,上午10時回到行政院前召開記者會,經副總統吳敦義出面協調,苗縣政府表示「7月5日緩拆大埔4戶」

資料來源:媒體報導、台灣農村陣線

大紀元記者陳懷天/製表

大埔徵地案雙方爭議

大埔自救會 爭議事由 苗栗縣政府
園區事業專用區擴大,作業蠻橫,「圈地」圖利特定財團 徵地方式 依法辦理,經中央審議通過
僅以雙掛號通知地主,開過一次說明會,不少人被蒙在鼓裡 溝通方式 舉辦公聽會、協議價購會議各3場;分區說明會、區段徵收座談會各8場
都審會承諾「從優從寬」補償及「不足部分向企業爭取」都跳票 補償辦法 條件全國最優惠;補償費共提高約6千萬元
出動怪手破壞農田,並專挑反對徵收地主的農地下手 實施手段 凌晨執法是為了降低抗爭,施工範圍也包括已繳權狀的農田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大埔自救會

大紀元記者陳懷天/製表

(責任編輯:尚琳)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