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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案
【大紀元2013年07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桃園縣副縣長李朝枝,因個人在處理繼承之財產承購的兩筆土地過程,遭到媒體的質疑請辭獲准,桃園縣長吳志揚4日在主管會報中要求全體局處首長及辦理各項開發計畫同仁,一律不得透漏任何和開發計畫相關的訊息,在開發計畫未完成前不准在計畫區內置產,並不得參加無謂的應酬,若違反上述事項,政務官將解職,事務官追究法律責任。
為此,民進黨議員張肇良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強調:即使政務官解職,也該由政風室移送法辦,追究刑責。針對李前副縣長離職,張肇良認為,全案進入司法,但他認為在公部門公布計畫前,卻在半年前買下很少人會購買的溜池,做法當然引人詬病。
吳志揚表示,這幾年來許多陳年舊案逐步完成,無論是溪流整治、道路開闢、便民服務工作的提升等,變化最大的是縣民期待多年的「升格直轄市」議題,已確定明年12月25日定案,捷運建設雖然因為中央的工程延宕而延遲了通車期程,但也會在104年左右完工,其它如八德擴大都市計畫、中路計畫、經國計畫、航空城計畫等都市開發計畫,都將在這幾年內快速完成。
為了不要讓縣政府的團隊受到傷害,吳志揚正式要求全體局處首長以及負責辦理各項開發計畫工程的同仁,一律不准透露任何和計畫相關的訊息、資料給自己的親友;且在開發計畫未完成階段,除非自已的房產土地亦在開發範圍,否則一律不准在計畫區內置產;也不得參加無畏的應酬,如果接獲有人打探開發計畫訊息,應即刻向政風處報備。違反上述規定者,政務官一律解職;事務人員一律追究相關責任。
(責任編輯:呂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