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機場爆炸冤民冀中星遭批捕
【大紀元2013年07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萬方報導)7月29日,上訪申訴無門在北京首都機場製造爆炸案引關注的冤民冀中星遭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冀中星家人對其生活不能自理表示擔憂,辯護律師表示至今未能見到冀中星本人。
7月20日18時24分,一殘疾男子在北京首都機場T3航站樓B出口外引爆自製炸藥,經確認,該男子為山東菏澤人冀中星,案發當天除冀中星左手腕因被炸截肢外,無其他人傷亡。7月21日,北京警方確認已對首都機場爆炸案嫌疑人冀中星正式刑拘。
據記者瞭解,冀中星自述2005年6月28日凌晨2時左右,開摩的為生的他拉客經過東莞市厚街鎮新塘村治安隊門口時,和其所拉的客人龔濤遭到新塘村治安隊隊員毆打並致下肢癱瘓。為此,冀中星多年上訪,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對於冀中星受傷原因及東莞方面曾向冀中星支付的10萬元錢一事,廣東東莞及冀中星原籍山東鄄城方面均存在分歧。
大紀元記者致電冀中星的父親,其父親還沒有接到冀中星被逮捕的消息。他說這些事由冀中星的大哥代表家人處理。他告訴記者:「我兒子本來就生活不能自理,現在缺了一隻手,更沒有辦法自理。他的大、小便都需要我來幫助他接。我希望政府把他放回家,由我負責照顧他的生活起居,由我幫助政府看管他。」
冀中星的哥哥表示:「今天就去北京見冀中星的律師劉曉原。我希望打傷我弟弟致殘的人能夠受到法律的制裁,還我弟弟一個公道,8年了,我弟弟過的是甚麼日子?他太冤了!」同時冀中星的哥哥為他弟弟會不會被判死刑表示擔心。
律師劉曉原告訴大紀元記者:「我是接手冀中星的案子了。但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見過他本人。所有的事情都是從媒體上看到的。現在談如何辯護,還為時過早。假設政府的指控即『爆炸罪』成立,要判3~10年有期徒刑。冀中星引爆炸彈前,讓別人走開,只炸傷了自己,沒有殃及別人,沒有影響機場的正常的工作秩序,還有導致他殘廢的起因是這次爆炸的誘因。我們會為他爭取緩刑。」
劉曉原表示:「冀中星現在可能拘押在北京第二看守所,因為公安醫院就在第二看守所隔壁,有病的一般被關在那裏。我準備星期四去看守所見他。我要瞭解具體的情況。」
(責任編輯:謝東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