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完成資源循環利用法草案
【大紀元7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魏紜鈴、黃琬筑台北30日電)環保署整併「廢棄物清理法」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完成「資源循環利用法」草案,25日經行政院通過,將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棄物管理處長吳天基說明,現行「廢棄物清理法」主要在於廢棄物管理,但對廢棄物並無明確定義,對回收再利用也有限。「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於民國91年制定,為加強資源回收利用,運作尚有不足,如同虛設。
環保署從民國93年,研議將上述兩法合一整併成「資源循環利用法」草案。吳天基表示,「資源循環利用法」若能早日於立法院審議通過,當可改進目前廢棄物管理的疏失,並促進資源循環利用。
環保署參考永續物料管理及循環型社會的概念,降低資源消耗與環境負荷,於資源循環利用法草案中納入「5R」精神。
「5R」包括減量、再使用、回收再利用、能源回收、國土再造。環保署希望,藉由5R機制入法,能達成資源循環零廢棄的最終目標。其中,國土再造部分將增訂填海造島政策方案,未來也將擬定填料細則,防止非法填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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