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30日電)歐盟資助的一項調查顯示,台灣在20大捕鯊國排第4,農委會漁業署今天說,一直遵守國際規範,希望能永續經營。
國際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貿易調查委員會(TRAFFIC)今天表示,前20大捕鯊國家於2002至2011年捕捉鯊魚數量合計占總量的近80%。
20國依序為印尼、印度、西班牙、台灣、阿根廷、墨西哥、美國、馬來西亞、巴基斯坦、巴西、日本、法國、紐西蘭、泰國、葡萄牙、奈及利亞、伊朗、斯里蘭卡、南韓和葉門。這項由歐洲聯盟資助的調查,希望實踐新公約,捍衛7種瀕臨絕種的鯊魚和魟魚。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長沙志一表示,TRAFFIC是非政府組織,歐盟資助調查所提出的主張是建議事項,台灣都有遵守。
他指出,台灣是第一個反割鰭的遠洋漁業國家,一直要求全魚上岸,且對違反漁船會祭出處罰。
其次,若不是相關國際組織會員國的鯊魚翅,是不能進口至台灣,例如新加坡跟香港的鯊魚翅就不能進口台灣;另外,如鯨鯊,台灣早在國際禁止捕抓前就禁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