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方被指降低家暴數字製造假象
【大紀元2013年07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孫青天香港報道)香港有婦女團體質疑警方更改「家庭暴力」定義,令家暴數字下降,又批評部份前線社工及警員培訓不足,未能及時發現部份高危個案。團體建議當局設立家庭暴力中央統籌機制,為前線人員提供培訓。
日前,香港筲箕灣愛東邨發生倫常慘案,一名女子及一對子女被其38歲男友殺害。婦女團體群福婦女權益會檢視事件,認為當局需要負上部份責任。團體指出,慘案女事主早於4月已經報警求助,個案亦由社署跟進,惟前線警員及社工敏感度不足,未能及時發現異象,因而不能阻止慘案發生。
團體補充,女事主的男友突然帶同一對子女出現,已是不尋常的現象,有關行為可以被解讀為將子女當做人質,而女事主亦就有關事件聯絡社工,因而應被視為主動求助個案。團體又指,這類現象的解釋已經刊印在前線人員的指引中,但質疑有關人士未有妥善處理。
有新來港的家暴受害者表示,曾遭受社工歧視,得不到適切幫助,亦有受害者稱,自己個案的情況嚴重,但負責處理的社工只處於見習階段。前年到港的阿友,因被嗜賭丈夫虐打,經朋友介紹,尋求社工協助,她說:「我們在內地發生的家暴,社工則指口說無憑,沒有實質證據。是不是要他打我一次報了警你才理我們?他真是答我是。」對此,婦女團體希望社署及其他非政府組織可以調派更多有經驗的社工處理家暴個案。
另外,團體指警方於數年前將「家庭暴力」的定義更改,另設一項名為「家庭糾紛」的案件名目,但警方對兩者的處理方式迥異。團體表示,自2009年開始警方只顯示涉及刑事成份的「家庭暴力」,其餘個案諸如「家庭糾紛」會被界定為「非刑事案件」,並不再呈報,因而毋須交由社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跟進。團體指警方將家暴定義收窄後,令每年的家暴數字下降,質疑有關做法是粉飾太平。
團體建議當局設立家庭暴力中央統籌機制,由高級官員管理,並透過訂立針對家庭暴力問題的法案及調撥大量經費,為前線人員提供培訓及改善支援受害人的服務。團體又建議當局參考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為嚴重死亡事故召開死因研訊,並提出建議,防止意外再次發生,同時希望警方提高處理家暴的敏感度,收窄家庭暴力的定義,避免個案演變成嚴重家暴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