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7月25日訊】7月22日,去年在舊金山騎自行車撞死71歲華裔老人的布希切爾(Chris Bucchere)表示認罪,被控駕駛過失殺人罪的布希切爾無需進入監獄,將被判緩刑3年和進行1千小時的社區服務工作。這是全美第1例因為自行車撞人而被判重罪的案件。
舊金山地檢官賈斯康(George Gascon)表示,此判決結果可能引起熱議,因為有人會認為撞死了人無需坐牢,判的太輕。此案只為警戒騎行者,再次強烈聲明,騎自行車的人不可以豁免於交通法之外,必須遵守一切交通規則。
死者家屬也表示,把犯事者送入監獄也於事無補,被判入獄對社區也沒有好處,同意他通過社區服務來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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