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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 台軍檢桃檢分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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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4日電)高檢署今天指出,洪仲丘案,軍檢與桃檢是「分工合作」、不是「共同偵辦」,兩檢已有對應窗口,今天是設立第二個聯繫窗口。

國防部及法務部上午9時30分進行閉門會議2小時後,召開聯合記者會,對洪仲丘案發表包括兩部分工合作、儘速偵辦等共識。

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郭文東下午指出,他與桃檢21日赴軍檢協商,當時就已協調,負責偵辦洪案的高等軍事檢察署與桃園地檢署建立聯繫窗口,雙方可就相關卷證作溝通、交換。

郭文東表示,兩部上午開會決定,軍檢與桃檢是「分工合作」、不是「共同偵辦」,為了提升對話層級,另設立第二窗口,以便軍檢及桃檢在各自分工調查時,遇到無法解決的問題時,可透過他及曹金生以熱線直接溝通,提升辦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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