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遭父親同事虐死 起訴3人
【大紀元7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南投縣16日電)南投6歲吳姓女童農曆年間遭父親的邱姓同事凌虐致死,檢方今天以傷害致死罪起訴邱男,另公司負責人等2人以傷害罪起訴。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調查,吳姓女童因父母離異,去年底隨父親住進南投縣草屯鎮任職的工程行宿舍,吳父因經常被派遣到外地工作,於是將女童的生活起居委由工程行莊姓負責人及其戴姓女友照顧,並請邱姓同事代為管教。
今年1月吳父前往高雄工作期間,女童因調皮,分別被莊男、戴女及邱男以半蹲或手舉水桶、椅凳等物罰站、罰跪,偶爾並以藤條打手或屁股方式體罰女童,造成女童四肢多處瘀傷。
2月3日起4天期間,女童因多次於邱男洗澡或邱男與其女友通電話時敲門打擾,致邱男心生氣憤,徒手用力掌摑女童臉部,並將她自2樓打落至1樓客廳,致女童頭部遭嚴重撞擊,出現後腦部瘀傷及氣胸等傷害。
7日晚間,女童陷入昏迷,吳父隔天被告知趕回公司宿舍才將女童送醫急救,但經搶救多日,仍因顱內出血嚴重,延至14日不治。
檢方在起訴書中指出,被告邱嫌涉犯刑法傷害致死罪嫌及傷害罪嫌,犯意各別,應予分論併罰。另被告莊男及戴女,檢方則認為無證據足以認定涉有傷害女童致死犯行,而以一般傷害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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