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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廈管理員毆人 判賠百萬

【大紀元7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6日電)廖姓男子控訴因關門太大聲,遭大廈林姓管理員毆傷,請求賠償。最高法院日前維持二審認定,判管理員賠償新台幣158萬多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承租在台北市敦化南路上某大廈房屋的廖姓男子控訴,他於民國96年9月間,因關門太用力,引起林姓管理員不滿,遭林持電療棒、鐵棒毆傷。

林姓管理員於刑事部分被判處5月徒刑確定。廖男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林男及大廈管委會連帶賠償321萬多元。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廖男於事發後2年才追加管委會為被告,已逾時效,但判決林姓管理員賠償看護費、薪資損失等158萬多元。

廖男提起上訴後遭台灣高等法院駁回,全案再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