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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政評論

【陳思敏】長沙中院突擊處死曾成傑 豈只滅口而已

【大紀元2013年07月15日訊】長沙中院12日對湘西集資案主角曾成傑突擊執行死刑,以致家屬連他最後一面也沒見到。事後,對討說法的家屬,長沙中院在官博以「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執行死刑時,犯人必須跟親人見面」的法盲回應,立引各大微博上諸多律師發帖大戰。當網上輿論普遍「犧牲曾成傑一人,平安整個湖南官場」的看法時,或許,從曾成傑女兒連發2條微博所透出的端倪,才是長沙中院突擊死刑的主要意圖。

據媒體的報導來看,湘西集資案演的不過又是一齣官方版的「搶劫殺人」。湖南民企老總曾成傑,因民間融資,還是當地政府核可並公開支持、宣傳、背書的融資,卻在事成後被當局以非法集資入罪,不但全部資產被官員以政府名義侵吞,最後人還被法院偷偷執行死刑。許多律師撻伐:長沙中院這種不通知家屬,不安排最後會見的執行方式是違反人道的。

只是向來領導說了算的中共法院,法律都不講,又豈講人道與人性。國家刑法只有一部,但法院判案大不同。劉志軍貪污腐敗整個鐵道部,死緩。谷開來故意投毒殺人,也是死緩。王立軍活摘無數法輪功學員器官,還是死緩。可是曾成傑,合法融資變非法集資,死刑變執行死刑,還暗中處死。

毫無疑問,這讓人想起先前《財經》雜誌、北京律師韓冰、重慶律師李莊的爆料,就是一些犯人被死刑往往是按器官移植的需求,法院勾結醫院活摘器官販賣牟利。在湖南省,器官移植手術的金招湘雅醫院,是原衛生部重點打造的移植醫學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黃潔夫更是多次站台湘雅親自操刀示範移植手術。

尤其在2006年蘇家屯活摘事件曝光以前,湘雅醫院最喜歡藉媒體報導炫耀手術成果。但媒體一邊在醫藥版報導醫院進行器官移植手術多少台,一邊在社會版報導法院執行死刑多少人,這種無心插柳的報導,卻讓法院按需殺人有跡可循。例如2005年9月2日的《長沙晚報》,一版是「湘雅醫院開創全國新記錄,一天完成7台移植手術」;另一版就是「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批准執行10餘名罪犯死刑」。

湘雅醫院在2005年9月2日的一天之內,同時為7名患者實施肝臟、腎臟、心臟等大器官移植手術。腎或肝移植,的確可從活人身上取下部份;但若一人要換心,則意味另個人一定要死。

最近才被公開,在今年4月美國國家記者俱樂部的一場新聞發佈會上,遭受馬三家勞教酷刑的王春英女士以親身經歷指證:馬三家獄警用盡所有酷刑,也轉化不了法輪功學員信淑華(《小鬼頭上的女人》記錄片當事人之一),最後獄警提出:「把她送去摘器官賣錢」。馬三家勞教所想要摘賣信淑華的器官,就是心臟。

就在眾律師與長沙法院的微博大戰中,只見曾成傑女兒連發2條微博,分別是「爸爸已經被執行死刑,注射死亡」,「現在遺體已經被火化,連他屍體都見不著」。

沒有最後一面,沒有遺言一句,未見遺體一眼,如今曾成傑女兒最卑微的希望只是「順利拿到骨灰」。因為以前死囚行刑後,家屬還會領到屍體。但在王立軍研究、推廣死刑注射後,現在只能被迫領取骨灰的家屬,根本無法確定親人是否被活摘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