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日報導】台日電機電子產品檢驗相互承認協議今天生效,經濟部表示,這項協議有助業者降低驗證成本,促進台日貿易往來,雙方經貿關係可望邁向新里程碑。
據中央社報導,歷經7年溝通協調,電機電子產品檢驗相互承認協議(MRA)在民國101年11月29日於台北國賓飯店舉行的第37屆台日經貿會議中,由台灣亞東關係協會和日本交流協會代表完成簽署,在完成國內程序及通知確認作業後,今天正式生效實施。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局長陳介山表示,本項協議生效後,目前適用產品為台灣「商品檢驗法」架構下的281項電機電子類商品,及在日本「電氣用品暨材料安全法」(簡稱「電安法」)架構下的457項電機電子類商品,未來也將隨著兩國公告列檢產品範圍而改變適用產品項目。
陳介山強調,由於日本與台灣在外交與經貿領域密切往來,本協議中所涵蓋產品,近年雙方每年進出口總值已達新台幣 600億元以上,對拓展雙邊貿易將有極大助益。
陳介山指出,電機與電子類商品一直是台灣出口主力產品,為幫助國內業者爭取商機,順應國際間貿易便捷化趨勢,並建立協助台灣出口商品公平互惠的輸銷便捷管道,標檢局目前已分別與美國、加拿大及澳洲簽署及實施雙邊電磁相容性檢驗測試報告相互承認協議,且與紐西蘭簽署、並實施電機與電子類產品驗證相互承認協議。
陳介山強調,相關協議可促進電機電子產業界減少貿易障礙,降低驗證成本,增強台灣商品在國外市場的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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