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媒揭秘科研經費被貪污的種種騙術
【大紀元2013年06月09日訊】大陸學術界近來頻曝貪腐案件,今年1月,曾任中共中國科學院地球深部重點實驗室主任的段振豪因貪污百餘萬元科研經費一審被判刑13年;今年3月,山東財政學院「微山旅遊規劃」和「傅村鎮旅遊規劃研究」課題組,以差旅費名義分37次報銷各地到佳木斯的單程火車票1505張,金額28.36萬元,占該項目撥款的49.75%。6月8日,中國大陸媒體刊文揭示了學術界的貪腐內幕。
中國學術界傚法官場 侵吞科研經費
2012年,大陸公共財政中科學技術支出4429億元,比2011年增加601億元,隨著科研經費投入的上升,學術界的貪腐問題也日益顯露。
據大陸官媒報導,經陸媒記者調查,在高校集中的北京市海淀區,高校科研經費腐敗已經成為新問題:一些課題經費直接變成了個人收入,而圍繞科研經費甚至形成了一條隱秘的腐敗生態鏈,在這一鏈條上,有教授、有財務會計、有科研儀器採購人員……
中共科協的一次調查顯示:科研資金用於項目本身僅佔40%左右,2010年的99個支撐計劃在研項目中,涉及違規使用資金以億元計。
中科院院士崔向群表示,很多科研項目負責人花錢大手大腳,一些人通過各種方式侵佔科研經費。
侵吞科研經費的三種騙術
陸媒記者調查發現,目前侵佔科研經費主要有四種慣用手法:
第一種,虛開發票。科研經費只要一下來,科研人員甚至自己家人只要能沾上邊的發票都可以拿來報銷,甚至自己家人在外用餐也可以報銷。
第二種,收取回扣。在購買科研儀器時,哪家廠商可以給回扣就購買那家的儀器,而不問儀器的價格。大陸相關案件曾披露,一名實驗設備採購員在為本單位採購聚焦顯微鏡、分析儀等儀器過程中,收受儀器設備廠商給予的好處費近萬美元。
第三種,財務人員順手牽羊。科研人員報銷很多不符合財務規定的票據時,一些財務管理人員一般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長此以往,一些科研人員也會給財務人員一定的「空間」。北京某高校會計趙靜(化名)在教師們的發票中加進一點個人的費用,趙靜每年貪污均在10萬元以上,最高一年近20萬元。
不為科研只為錢:學術文化的畸變
作為研究人員,都想在科研上做出點成績,而大陸研究人員50%以上的時間花在了拉關係上。許多項目不交際,根本爭取不到像樣的基金。
隨著科研經費增長,一些學者爭搶課題、項目的目的,不是為了開展研究,而是通過申請課題致富。在這樣的氛圍下,甚至產生了一些「科研經紀人」、「科研老闆」。這些人搞科研不多,卻能爭取到大量項目,然後再將項目交給研究生甚至退休的研究員來做,出現了「年老的給年輕的打工」現象。
據陸媒報導,南京某大學科研處工作多年的工作人員表示,科研項目經費申請下來後甚至有這樣不成文的潛規則:首先是申請人提取5%到10%作為個人提成;15%作為科研人頭費,給參與研究的研究生發放助研費和論文發表費;還要拿出一部份用以填補當初申請項目所耗費的「公關費」和專家評審費,以及項目中期評審和驗收時的費用,剩下的才能真正用於科研項目本身。
(責任編輯:古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