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9日電)電眼、褐髮、玉手,時下正妹少不了假睫毛、染燙劑與指甲油;但部分產品可能衛生署根本沒核准,或消費者誤以為無毒。
市面出現宣稱洗頭兼染髮的洗染劑,美容師幫人燙出捲翹的睫毛,還有琳瑯滿目的假睫毛、睫毛黏著劑。對照之下,皮膚科醫師及地方衛生局也接獲民眾使用發生頭皮癢、皮膚發紅、掉髮、熊貓眼、結膜炎、紅眼不適的個案。
其實,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從來不曾核准過「洗染產品」,也沒核准過「燙睫毛藥水」。對假睫毛黏膠的管理,則是要求完整標示的化妝專用睫毛黏著膠水。
食藥局指出,染髮劑含化學性染髮成分,不宜直接接觸頭皮,以洗髮方式兼顧染髮,會造成皮膚過敏、毛髮受損、大量落髮等副作用;至於美龍沙龍用燙髮藥水當成燙睫毛藥水,使得顧客的眼睛黏膜、角膜受到鹼性藥水刺激,很容易造成眼皮、結膜、角膜的接觸性皮膚炎或化學性灼傷。
另外,夏季是穿涼鞋的季節,不少女性選擇繽紛色彩時,還會憑味道是否嗆鼻來判斷指甲油是否劣質,還認為不會溶解保麗龍就是「無毒去光水」,卻可能買到違法添加甲醇的更毒劣質品。
食藥局指出,不會溶解保麗龍的去光水,有可能含甲醇,甲醇不僅容易引發皮膚過敏發炎,經人體肝臟酵素代謝後,更會轉換為致癌物質甲醛,對中樞神經、肝、淋巴造成傷害,因此衛生署已在民國77年公告甲醇為化妝品禁用成分。
衛生署調查,指甲油主要成分是硝化纖維素、色素,以及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異丙醇、甲苯等有機溶劑,去光水成分主要是甲苯及丙酮。
由於指甲油有機溶劑具揮發性,去光水成分易造成指緣乾燥或甲片易斷裂、失去光澤,食藥局建議愛美女性,應選擇完整包裝標示的產品,而且不宜每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