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醬油
【大紀元2013年06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曾漢東台灣宜蘭報導)宜蘭縣衛生局抽驗8件醬油送驗,其中「鮮味香醬油」檢出單氯丙二醇不符規定,經查係為新北市「一品醬園有限公司」所製造,依標準作業流程立即封存違規產品計1,197.5公升,並追查縣內經銷商,令其立即回收下游包括夜市、小吃店、滷味攤等約30家之所有違規產品,並依抽驗結果移請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針對製造廠商進行後續處辦。
有關「一江食品有限公司」產製醬油系列產品驗出單氯丙二醇與4-甲基咪唑(4-MEI)乙案,宜蘭縣政府衛生局自5月16日迄今已稽查333家次,其中1家批發商為一江食品下游業者,目前已回收及退回相關產品共395桶。
醬油製作時部分業者為了縮短時間,於植物性蛋白加入鹽酸水解製造,過程可能會生成單氯丙二醇,倘超過衛生標準(0.4 ppm以下),產品就應下架。按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0條規定,不合格產品應依法下架回收,另業者經要求限期改善未改善則依同法第33條規定,處以新台幣3~15萬元罰鍰。
衛生局為了民眾的健康及飲食安全,將會持續進行稽查。民眾或業者若有相關問題,可洽食品藥物管理科專線03-9332779,或至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www.fda.gov.tw/)查詢相關規定。
(責任編輯:陳玟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