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6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高速公路電子計程收費3方案,包括無免費里程及2種不同免費里程方案。消費者基金會祕書長雷立芬28日表示,免費里程完全違背使用者付費精神,應該送立法院裁決,而且,計費方式應比現行收費更低才算合理。
收費3方案包括20公里免費,消基會副祕書長林宗男比喻,通勤族1年300天每天都開20公里,共開6千公里都不用付費,但長程用路人每跑500公里就要收費,「公平在哪裡?」就好像住帝寶不必付稅,住學生宿卻要付稅。他強調,計程收費機制必須一體適用才公平。
到目前為止,民眾都誤以為沒裝e-Tag上不了高速公路,林宗男指出,高速公路計程方式包括e-Tag、影像收費、未預約未儲值過站收費,但後兩方案為了衝高e-Tag裝機率而被神隱。「高工局與遠通電收應對消費者說清楚、講明白付費選擇」。
林宗男說,除了e-Tag裝機率明顯違約不足外,後端建置系統也違約,所有門架去年就應該建置完成,319門架遲到27日才完成明顯違約。高工局表示要對遠通電收門架逾時開罰7,800萬元,整體裝機率違約要罰4億多元,但高工局收不到錢,因為高工局簽了不對等合約,還有處理合約的訴願委員會1/2成員由遠通電收推薦。
雷立芬說,1千多位收費員未來生計有誰會去輔導他們轉業,或有相關措施安置他們,因為高速公路電子收費後,將造成1千多個失業及影響1千多個家庭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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