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單車兩大殺手 車門與路口
【大紀元2013年06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騎車人最恐懼路邊停泊的汽車突然開車門,撞倒自己,但這類事故,警察根本不理會,並不記錄在案。2011年共發生1,315件涉及單車的車禍,但記錄在案的,沒有一件與「車門」事件有關。此外,騎單人出車禍,多發生在路口。
每個騎單車者者害怕被停在路邊、突然打開的車門撞傷。這類事件,被稱為「撞門」,但在多倫多警方定義的車禍中,根本不包括「撞門」事件,所以,警方不備案。
「撞門」 不屬於撞車車禍
據《多倫多星報》報導,多倫多單車協會(Cycle Toronto)會員Chavisa Brett去年為一次交通事故付出了代價。她在市中心Carlton 與 Yonge街交界處騎單車時,撞上了一輛汽車突然打開的車門,整個人飛過車門墜落地上。
Brett在給Cycle Toronto的一封信中說,這次事故使她2周不能上班,光顧了25次X光檢驗。「我的傷勢是嚴重的,幸運的是,還不像有些騎車者那麼嚴重和花錢,他們需要做手術,更嚴重的需要安排葬禮。」
多倫多市「撞門」數據缺失
單車倡導者稱,缺失的「撞門」數據,對騎單車者極為不利。因為當街道狹窄時,街道右邊停有車,左邊是車流,騎車人很容易被車門撞倒。多倫多自行車組織Cycle Toronto的執行主管科伯(Jared Kolb)表示:「被車門撞的數據都沒有,以怎能處理好這類事故呢?」
多倫多警方交通服務部的發言人斯迪布(Clint Stibbe)說:「因為這類事故不符合撞車車禍的定義,我們沒有理由記錄。」
「撞門」事件會致死
美國芝加哥記錄「撞門」事件已有3年,而且每年這類事故的數量在250至300件之間。據當地自行車安全教育機構的經理索特(Charlie Short)稱, 估計這個數據,占實現「撞門」事件的2/3。索特表示,50%的撞門事件中,有救護車被叫到出事地點。近年,芝加哥「撞門」致死案有2起。
多倫多與芝加哥在人口及單車車禍率相近,但兩個城市對車門傷及騎車人的處罰上,相差甚遠。芝加哥將在7月6日生效新規定中,司機開車門撞到騎車人,會被罰款1000元。而在安省,如果司機不恰當開車門,或讓車門打開時間過長,最多罰款85元。
單車撞車 多在路口
2003年一項針對多倫多市交通事故的研究發現,大多數涉及單車的撞車事故發生在路口,多數在汽車轉彎過程中發生。在路口以外發生的事故,多發生在汽車超過單車的時候,或者汽車開門時正好擋住單車路。有30%的事故,是在人行道上騎單車,剛離開人行道時發生。
斯迪布說,最常見的事故發生,是在單車與汽車同向行駛時,有車輛爬頭;或者汽車轉彎時橫過單車路。
騎單車須守法 違規處罰不輕
一項研究發現,多倫多有48%的人騎單車,60%的家庭擁有單車,夏季的時候,每周有超過300萬次單車旅行。但是,很多人可能忽略了,騎單車也須要遵守交通規則,而且,違規的處罰不輕。
按安省道路交通法(Ontario Highway Traffic Act)規定,騎單車與駕駛汽車,要求遵守的交通規則都是一樣的。但單車可以推著走,這時就變成和行人一樣了。
使用人行斑馬線 須推著單車
多倫多的城市法規強調,在十字路口,要騎單車就必須跟從車輛的交通規則,要想使用人行斑馬線的話,就必須推著單車走,在行人可以沿著任何方向走的路口,決不能騎著單車與行人一起走。
「任何騎單車者,都受道路交通法約束。」多倫多警局交通服務部發言人斯迪布(Clinton Stibbe) 對《大紀元》說,「我看到過很多騎單車者沖紅燈,他們認為這些法規對他們不適用。」
他說,警方會對騎單車違規者執法,按交通法的規定,「騎單車者必須向警察出示身分證件。」不過,對兒童來說,比如不戴安全頭盔的話,他們的父母會被罰。「我們不會逮捕兒童,我們收集他們的信息,然後上門去找人。」
張小姐正在多倫多打暑期工,在決定騎單車去上班後,做了一些調查,發現她的一個朋友因為單車上沒安裝鈴或喇叭而被罰了85元。她說,她發現騎單車被罰款的平均數額是85元。「我讀了所有找到的省和市的法規,但是,我感覺他們還可能找到我遺漏的某些東西而找我麻煩。」
Zachary Rosentzveig在6月20日給蒙特利爾公民報的一封信中說,他是一名在打工的學生,騎單車時居然被查出單車只有前剎車,沒有後剎車,因此被罰了82元;他的踏板車(scooter)執照也因此被扣了分。
小輪單車才可在人行道上騎
按多倫多市法規,只有輪胎尺寸在24英吋(61毫米)或以下的單車,才可以合法在人行道上行駛。在多倫多市中心,違反這項規定的罰款是90元。
雖然騎單車者須要遵守汽車司機遵守的交通規則,但處罰並非全一樣。斯迪布說,有一個對單車不適用的處罰是超速行駛,「單車不會被罰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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