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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購機車用安全帽 認明「商品安全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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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6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曾漢東台灣宜蘭報導)「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俗稱安全帽)之主要功能係為使機車騎士於道路行駛遭受意外衝擊時,可以保護其頭部、降低其傷害程度,而安全帽所附護目鏡,則可保護機車騎士眼睛免被粉塵、風壓及飛來物體傷害。

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表示,安全帽及所附護目鏡皆屬應施檢驗商品,進口及內銷出廠皆須經檢驗符合規定(CNS 2396「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及CNS 13370 「騎乘車輛人員用眼睛防護具」國家標準)貼附商品安全標章始能於市面上銷售。

標準檢驗局提醒機車騎士依下列事項選購、佩戴安全帽及護目鏡,以保障自身的安全:

一、購買安全帽及護目鏡請認明商品本體須貼有「商品安全標章」。

二、機車用安全帽依用途分普通型(適用於未滿125cc之非競賽用機車)、加強型(適用於超過125cc之非競賽用機車)二種。選擇安全帽要適合本身用途及適合自己頭部形狀與大小,而且戴上後不能感覺太沉重,頭部任何一處都不能有壓迫感。

三、選購時考慮新品,外觀顏色鮮明,內襯清潔無異味,不可有毀損、鬆脫或變更之情形,並注意頤帶上不得裝設顎杯。

四、勿將自行車、溜冰鞋、滑板及直排輪等活動用頭盔或產業用防護頭盔充當機車用安全帽佩戴。

五、佩戴機車用安全帽時,應將頤帶通過顎部下方確實繫緊,穩固戴在頭上,不致上下左右晃動,不可遮蔽視線。

六、機車用安全帽之帽體不要隨意塗裝或改裝。

七、護目鏡戴用時應檢視是否有破損,鏡面宜保持清晰。

八、護目鏡各部位不得存有尖銳稜角或凹凸,以免使戴用者遭受割傷或擦傷。

消費者如欲進一步了解電器商品相關資訊,可於標準檢驗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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