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業嘆服貿不對等 被犧牲了
【大紀元6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23日電)兩岸簽署服貿協議印刷業反彈最大。業界指出,關鍵在不對等,未來陸資在台可任意印刷,台商在陸處境則無任何改變。他們是黑箱作業下被犧牲掉的「慘」業。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簽署前夕,國策顧問郝明義一封公開信力阻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印刷業,引起社會高度關注。事實上,台灣區印刷暨機器材料工業同業公會 6月17日就已發表過聲明,代表業界強力反對。
對於事後政府各單位一再表示,「出版業」沒開放、會嚴格把關等說法,台北市印刷商業同業公會總幹事徐維宏強調,若不模糊焦點、單就「印刷」產業面影響來講,這次就完全沒達到協議最重要的目標「對等」。
換句話說,服貿協議簽署後,未來陸資在台灣想印什麼幾乎就可印什麼,因為台灣對印刷廠要印什麼無特別限制。但台灣去大陸,印刷廠須拿到各式各樣、不同規格的「準印證」才能印東西。
徐維宏指出,相對台灣給大陸的優惠,大陸應給的是「全區準印證」,但並沒有。台商在大陸還是只能印印產品包裝等東西,跟簽署前幾乎沒任何不同。
他認為,印刷業現在在台灣本來就是「慘」業了;價格壓得很低、分工分很細;協議簽署後業者去大陸發展的機會完全沒增加,未來陸資卻可能挾著雄厚資本來台併大廠,恐怕可預見的是惡性競爭更慘烈,更加快壓縮眾多小廠與勞工生存的空間。
他說,業界在這項協議前完全不知情,台灣印刷業等於是被政府黑箱作業、決定犧牲掉的一個「慘」業。
至於這次為什麼「出版」會跟「印刷」牽扯在一起,說到底還是「準印證」。台灣區印刷暨機器材料工業公會理事張中一表示,在大陸,要印什麼得拿到什麼的準印證,例如包裝的準印證、書籍的準印證等,有許許多多不同層次,換句話說,要有書刊準印證,才能印書等文化類出版物。
但相對台灣,現在印刷可說是完全自由,每個人都可拿東西到印刷廠印,數位印刷興起後,更有越來越多人印自己寫的書。
以後陸資在台可以掌控書刊出版最終一個環節,也就是印刷。可以想印什麼就印什麼,更很有可能當不想印什麼時,出版社也無可奈何。這是社會上最擔憂對文化面難以計數的影響。
儘管相關單位表示,陸資來台是投資既有印刷廠,且持股不能超過50%,但業者認為,實務上透過幾家不同公司持股,要超過50%不困難,且依現在台灣公司經營層低股權比率的生態,往往根本不用到50%就能掌有公司主導權。
另外,依現在政府的人力資源,未來是否能做到如文化部表示,「不得拒絕託印」等附帶條件的查緝,也令業界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