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9日電)43歲方姓退伍士官長,1年內4次酒駕,被判刑2年3個月,入監服刑1年6個月,是東監服刑最久酒駕者;昨天假釋出獄保護管束。
方姓士官長從軍中退伍後在台東市區打零工,因為工作環境關係,經常下班後和友人在工地喝米酒;民國89年第1次酒駕被處罰新台幣1萬元,96年第2次酒駕,被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
2次酒駕後,他決心戒酒,直到100年酒癮再度發作,分別在當年3、5、6、9月4次騎機車酒駕,分別被判刑兩次6個月和7個月、8個月徒刑,合併執行2年3個月徒刑。
這名前士官長原來選擇服社會勞動役,因多次未按時前往報到,遭取消勞動役,100年12月入監服刑,因已服刑滿1年6個月,昨天假釋出獄,今天前往台東地檢署報到。
「這個處罰太重了」。前士官長說,工作後,大家習慣在工地小酌,討論工作,增加情誼;他每次都只喝1瓶米酒,而且都是騎機車,並未肇事,卻因為酒駕坐了1年6個月的牢,「很不值得」。
台東監獄表示,監獄內目前有3成6的受刑人是酒駕入監,方姓民眾是目前為止入監服刑最久的酒駕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