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6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藍悅真台北報導)為了落實執行酒測措施,法務部昨日發函給全國檢察機關,通令需24小時都有內勤檢察官值班,以便受理警方請求核發抽血鑑定許可書,可以直接送醫強制抽血。
為了避免酒駕駕駛拒絕酒測,警政署已緊急訂出「取締酒駕拒測處理程序」,指民眾若拒絕酒測,警方將可強制送醫抽血,並於昨晚開始實施。警政署指出,若酒駕者到警局內仍拒絕酒測,就報請檢察官同意,強制到醫院抽血,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酒駕新制上路,有許多酒駕駕駛寧被罰9萬元,也不願意因此留下案底,為遏止歪風,交通部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條第5項,「肇事才可強制拒絕酒測者接受檢驗」,希望將「肇事」兩字刪除,讓警察不須再經過檢察官同意就可以直接送醫強制抽血。
交通部昨(18)日表示,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仍可逮捕疑似酒駕者並強制進行酒測,目前修正條文已經報行政院,因立法院臨時會議已排滿,必須等到9月分立法院會期開始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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