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江今葉紐約17日專電)中華民國法務部長曾勇夫今天在波士頓表示,台美自2002年簽訂「台美刑事司法互助協定」以來,台美司法請求互助案件共有160件,並已完成146件,台美司法合作無間。
曾勇夫今天應邀在全美州檢察長協會(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Attorneys General)專題演講,說明台灣司法現狀與國際合作。
曾勇夫表示,台美自2002年3月間簽署「台美刑事司法互助協定」,至今年4月底為止,台灣向美方請求司法互助的案件共69件,美方完成60件;美方請求台灣協助的司法互助案件91件,完成86件。
台灣在與無邦交但有實質關係國家的司法互助案件,也有相當互動,從民國93年起到102年4月底止,台灣與這類國家的刑事司法互助案件也有196件。
曾勇夫在演說中表示,台灣很清楚反貪腐是現今國際的重要議題,積極推動將「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法制化,並在2011年7月20日成立廉政署,秉持反貪腐公約的精神,積極提高行政透明度、加強問責、強化廉政倫理等防貪作為,結合公、私部門相關資源,促進建立企業誠信,綿密反貪網絡,減少貪腐供給面,進而擴大社會參與,使反貪教育往下扎根,型塑全民對貪腐「零容忍」文化。
在反恐方面,台灣也曾在今年4月發生高鐵與立委服務處行李爆裂物事件,也很清楚恐怖主義已經是全球和平與安全的最嚴重威脅之一,因此積極與國際合作,協助反恐。
曾勇夫也對美國政府透過法律、科技、資訊分享及國際合作等途徑,推動反恐的策略與作法印象深刻,認為值得台灣借鏡。
另外,曾勇夫表示,台灣在推動犯罪所得查扣、人口販運、打擊跨國毒品犯罪,以及與各國的司法互助方面也積極努力,共同打擊犯罪。他也希望未來台美雙方在司法上的交流與合作能更為增進,創造更多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