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5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台電近年財務狀況欠佳,且為公營事業,依法不得對從事競選活動或其他政治相關活動的捐贈、政治獻金。但監察院調查發現,民國100年底,台電以公關費9萬6,000元,購買茶葉禮盒,作為第八屆立委參選人競選總部成立的公關禮品,違反政治獻金法所定公營事業不得捐贈政治獻金之規定,9日遭監察院提案糾正。
不僅台電,中油公司油近5年的公關預算編列有逐年增加,實際報支亦未撙節,流於浮濫,如中油公司99年度將屬公關費性質的婚喪賀儀及餽贈等支出627萬餘元,以睦鄰用品消耗科目列支情事。
中油在公關費用逐年增加,但睦鄰經費則逐年下降,監委據審計部報告調查發現,民國98至101年,中油的睦鄰經費未依原核定補助比例收回結餘款,部分補助單位虛增活動經費或非以憑證正本核銷,肇致實質補勵比例提高,變為全額補助。
如歡慶母親節活動、新移民多元文化等活動,有檢附非屬活動期間的單據等違常情事,未確實填報查核成果。
監察院9日依法提案糾正中油及台電公司,並請該二公司確實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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