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保勞保 生育給付擇優領
【大紀元5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9日電)勞保局今天表示,會主動篩選出同時符合勞保及國保生育給付請領條件的被保險人,並發函通知可擇優領取生育給付。
國民年金從民國100年7月起,增列生育給付,女性被保險人在參加國民年金保險期間分娩,可申請國保生育給付。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說,在辦理國保生育給付時發現,部分國保被保險人符合懷孕期間有參加勞保,勞保退保後1年內分娩的規定,符合申請勞保生育給付的資格。
為了維護被保險人給付權益,勞保局表示,從100年10月起,勞保局會針對領取國民年金生育給付的被保險人,比對其勞保相關資料,篩選出同時符合勞保及國保生育給付請領條件的被保險人,再計算其勞保生育給付金額。
勞保局舉例,如果計算結果勞保生育給付金額較高,就會主動發函通知被保險人擇領勞保生育給付,並同時附上勞保生育給付申請書供其填寫。至今年4月止,合計已有1594人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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