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活案爭議 屏縣府重申2區合法
【大紀元2013年05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惠堂台灣屏東報導)悠活麗緻渡假村被環保署裁定全區停止營業,屏東縣府副縣長鍾佳濱表示,悠活渡假村一、二區使用執照是合法,因依當時法令,這些建物不須經過環評。至於違規擴大營業的三至六區若違規營業,將持續開罰。
悠活7日照常營業,官網上除了公告8日將針對悠活案在台大校友會館舉辦記者說明會外,其他的一切優惠活動,仍照常張貼。總經理劉秀美說,會全力捍衛合法權益。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6日邀集相關單位就悠活案進行討論,結論是取消悠活全區營業,各單位各自執行權責內動作。鍾佳濱指出,這個案的建管權在墾管處,悠活渡假村的一、二區領有墾管處95年核發的旅館使用執照,並於95年向屏東縣政府登記做為旅館使用。
屏縣府重申,悠活於一、二區以外的區域不得進行違法的旅館經營行為。至於是否勒令悠活全面停止營業,鍾佳濱認為,這個問題必須請教環保署,因為環保署在會議上主張,當年墾管處核發給悠活的旅館使用執照是「自始無效」,墾管處是否會註銷其使用執照,因事涉中央各部會轄管範圍,屏東縣政府將待中央各部會研擬妥適完整的配套方法後,配合墾管處辦理。
墾管處長陳貞蓉則表示,將等環保署的公文到達後,再取消悠活一、二區的旅館使用執照。◇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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