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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丁悠活案 台環保署:勒令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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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5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灣台北報導)環保署6日邀集相關單位,召開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環評疑義會議,針對悠活渡假村「未環評先營運」進行討論,會後決定墾丁國家公園須註銷旅館使用,同時縣政府須撤除渡假村「旅館」登記許可,先將業者勒令停業。但對於審核環評工作,屏東縣政府仍持保留態度。環保署綜計處長葉俊宏表示,對這樣的結論,業者可能提出訴願。

立委林佳龍要求內政部應盡速釐清,若有不合法部分,應當祭出罰則,特別是若有公務人員涉案,更不能縱容。內政部長李鴻源回應,內部還在調查,最慢今日會有結論。

悠活「集合住宅」的建照,依法無需經過環評,但開發單位於民國92年(西元2003年)7月向屏東縣政府申請的「一般旅館」許可執照,依法需經環評。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於民國 73 年(1984年)設立, 91 年取得轄區內的建築物管理權。而悠活渡假村以「 集合住宅」 的名義申請建照,95 年(西元2006年)內政部讓渡假村中兩塊區域就地合法,業者最後加入第三區塊,並向縣政府申請「一般旅館」執照,李鴻源指出,面積擴充已達法定環評範圍,但縣政府一直未啓動環評,也才會引起現在這個問題。並表示「這就是問題的爭議點」。

至於是否屬於違建?或修改後是否可通過環評?內政部交由環保署認定。若最後認定違建,內政部就會針對違法部分進行斷水斷電,甚至就地拆除。

監察院表示,悠活渡假村「未環評先營運」,非法營運14年,不僅破壞環境生態,更危及民眾安全與權益。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遲至4月8日才向環保署送出環境影響說明書,環保署也才赫然發現該渡假村未經環評,令人不解。◇

(責任編輯: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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