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6日電)環保署今天說,悠活集合住宅建照依當時法規免環評;旅館執照無效,不該分區申請,環保署將會同屏東縣政府追討不法利得。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邀集內政部營建署、屏東縣政府及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等單位,針對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未環評先營運」案,下午召開「悠活麗緻渡假村環境影響評估疑義」研商會議,由環保署長沈世宏主持,全程不公開。
環保署綜合計畫處長葉俊宏會後說明,此案共6區分兩批送件,時間點在民國83年、85年間申請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剛好也是環境影響評估法對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範圍認定標準相關規範修正期間(86年增訂申請開發面積未滿1公頃,經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者,可免實施環評),此案依法須從優重新免實施環評。
葉俊宏說,今天會議共識認定,不該切割1、2區送件,應以全區開發面積計算,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將以行政罰法裁處,追繳95年後旅館相關不法利得。
旅館使用執照和旅館營業許可部分,會議共識認為無效,墾管處應廢止此案旅館使用執照,屏東縣政府應停止旅館營業許可。
沈世宏表示,因悠活建案免環評,所以不用拆除。悠活屬一般旅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屏東縣政府,屏縣府需追繳不法利得和重啟環評。環保署將會同屏縣府監督執行,在全區通過環評後,才進行旅館使用營業等相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