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典故:完璧歸趙
【釋義】完:完整、完好。璧:圓而扁並且中心有孔的玉。意思是:圓形有孔的美玉。比喻把原物完整無缺地歸還原主。
【近義;反義】原璧歸趙 物歸原主;有借無還 巧取豪奪
這個成語出自《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趙惠文王時,得到一塊稀有的寶玉。秦國的昭襄王聽說這件事後,就派使臣送去一封信,說願意以十五座城池來換取這塊璧。
趙王派藺相如出使秦國。藺相如向秦王獻上和氏璧,秦王滿心歡喜,只顧讓左右大臣和後宮姬妾傳觀,而沒有把十五座城池補償給趙國的意思。藺相如心生一計,謊稱:璧上有瑕,又拿回了和氏璧,藺相如取璧到手後,氣憤地說:「想不到大王只顧讓人傳觀,不提交城之事。可見並不想以城換璧,大王要是逼迫我,我寧願將我的腦袋和璧,一起在柱上撞個粉碎!」
秦王怕他真的說到做到,立即讓管疆域戶口的官吏,拿來地圖,把十五座城劃給趙國。
藺相如估計秦王雖然答應齋戒五天再受璧,但必然不會真的將十五座城池給趙國,因此派他的隨從,穿上普通百姓的粗布衣服,把和氏璧藏在懷裏,從小路逃走,實現了「完璧歸趙」的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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