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爾比郡學區董事憂慮「學校安全法」
【大紀元2013年05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魏毅美國田納西州報導)田納西州學校安全法(School Security Act of 2013)四月十九日通過田納西參眾兩院後,本週已經獲得州長哈斯拉姆的簽署,正式成為田納西州法律。這個法律是為了給學校最後一道阻擋惡性屠殺案件的手段,它授權學校教師和工作人員在獲得執法證書後,攜帶槍支在學校內保護學生安全。不過這個法律在田納西州謝爾比郡學區遭遇部份董事的反對。地方學區可以選擇實施這個法律或者棄之不理。
這個由克里夫蘭市眾議員艾瑞克•沃特森(Eric Watson)提出的法案,允許地方學校自行決定是否讓教師攜帶槍支進入學校保護學生。法案附加了一些條件,比如這名教職員工必須經過四十小時的警察訓練,必須獲得田納西隱秘持槍許可證,必須獲得校長的書面同意,必須是獲得執法證書的警察、退休警察或者退伍軍人。地方學區還可以自行增加一些合適的條款。州長哈斯拉姆在批准這個法案時還設立了每年3800萬美元的經費,用於地方學校訓練和資格審核申請持槍的教職員工。
沃特森說:「我致力於給學校更多的安全,給他們必要的工具應付學校中發生的事件,給教師、學生、家長和員工們一個放心。」這個法案獲得了州長、田納西教育部、田納西商業和保險部、許多郊區警長和城市警察局長、田納西教育協會(教師工會)、田納西職業教育者協會和美國來復槍協會的支持。
這個法律在謝爾比郡聯合學區董事會遭遇到部份董事的懷疑。董事肯尼斯•沃倫(小)說:「這就像是建立監獄學校。可以想像,在犯罪率高的學校持槍保安就多,那麼如果那些持槍的教師腦子裡想些甚麼,如果一個退伍兵有壓力緊張綜合症,會發生甚麼呢?」他還覺得,持槍人多了發生意外或者走火的機會也多了。他認為還是按照現在的辦法,讓孟菲斯警察局的警察和學校的資源管理員保護學生的安全。
另一名董事戴維•裡夫斯說,是否這會造成教師們猜疑誰身上帶著槍,增加教職員工之間的疑慮。
支持這個法律的田納西州參議員馬克•諾里斯說:「不要害怕(實施這個法律),應該害怕的是,如果真的學校發生了重大事件,但是卻沒有人有能力阻止它。」他說這個法律只是人之常理。
全國來復槍協會提供了一個案例來支持這個法律。1997年密西西比州一所高中發生槍擊案,在打死兩個學生打傷七個學生後,罪犯被助理校長制服。這名助理校長在槍擊發生後到自己的卡車取出了手槍,回到學校制服了罪犯。如果他被允許攜帶手槍進入學校,就可以避免更多的學生遭遇毒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