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電玩案 記者員警業者聲押
【大紀元5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4日電)北檢偵辦賭博電玩店案,昨天以被告身分約談兩報記者、3名員警及1名擔任國會聯絡人的李姓股東,今天清晨將6人聲請羈押。
檢調偵辦地下賭博電玩案,昨天搜索、約談聯合報記者許聲胤、自由時報記者黃其豪及員警黃裕源、葉正良、邱春茂、賭場股東並擔任內政部國會聯絡人李俊諺及妻子郭姓女子等人到案。
檢察官經漏夜訊問後,除郭女以新台幣30萬元交保,其他6人均在今天上午遭聲請羈押禁見。
檢方指出,此案被告包含3名員警、2名記者及1名電玩店股東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行收賄,以及賭博罪等罪嫌重大,其中貪污罪為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被告間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因此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北地院已收案,待法官閱卷後,將召開羈押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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