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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便當網文 2發文者簡庭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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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5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灣台北報導)拒賣便當給菲勞網文一度造成民眾情緒躁動,目前發文者一一到案,警政署長王卓鈞23日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便當網文共有3篇,發文者董小姐與潘姓男子分別被送往台北地院簡易庭及新北市的士林簡易庭裁處;而鄭姓記者則由台北市中正二分局續辦中。

網路流傳的文章、新聞,很少有人會去辨別真偽,也形成了犯罪的環境,致使有心人利用網路傳遞的管道,散播假消息,意圖製造社會失序、人心惶惶的現象,近年警政署也透過網路巡邏,檢視消息來源一一偵查。而擄童傳聞也是另一引起民眾恐慌事件。

擄童傳聞近一年來台灣有17件,8件透過網路流傳,王卓鈞表示,警政署查證後,已有3件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處罰種類有1天以上、3天以下拘留;3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等。◇

(責任編輯: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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