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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政評論

林正原:中共這堆垃圾到了必須清理的時候

【大紀元2013年05月23日訊】中共高層理論刊物《紅旗文稿》最近物刊登署名文章,露骨宣揚「黨的事業至上」,公然否定憲法和法律有不可侵犯的尊嚴,而且惡毒攻擊西方憲政,說憲政具有「欺騙性」,其中的三權分立原則,是「虛假的」云云。

這符合中共的特性,不足為奇:垃圾已經腐敗不堪了,必然發出惡臭。

我們必須說明,中共的所謂「憲法」才是真正騙人的,有相當的迷惑性,這是中共為了迎合當今世界政治環境的需要,不得已而掛出來的一塊遮羞布,目的是欺騙國際社會,欺騙中國人民,方便進行訛詐的一種政治伎倆。

中共「憲法」到底是什麼貨色呢?我們如果按照中共「憲法」的框架來尋找人民權利的果實,無異於緣木求魚。「惡之花」不會結出善果。如果請求中共遵守「憲法」,開放言論和思想自由,我們就大錯特錯,真的上了中共的大當了!中共「憲法」有一條被認為不可更改的前提,就是「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你用這個「憲法」向中共要權利,那不是與虎謀皮嗎!?

要知道,這是中共「唯黨獨尊獨大」的原則,此原則一立,其它權利立即作廢。所以,我們不能期望垃圾可以變好,儘管它被裝在金匣玉盒裡,垃圾還是垃圾,只能污染了裝它的容器。

西方憲政及其三權分立原則通過美國等國家200多年的實踐,證明對保護公民各項權利行之有效。的確,民主不是最好的社會制度,它也是針對人性中的惡進行約束的一種嚐試,就像美國「憲法之父」麥迪遜所說:「如果每一個人都是天使,政府就沒有必要存在了」,民主憲政只不過是適合於人性的一種制度安排。

憲政民主與中共的「中國特色」,孰優孰劣,我們大可不必討論理論,只要拿出一些史實來說話,問題一目瞭然。

不用拿美國說事兒,就說中國自己的。

中共偽造的歷史教科書把民國初建時期描繪成「軍閥割據」、「軍閥混戰」、「民不聊生」、「哀鴻遍野」的黑暗時代。

可是,我們查一查歷史,發現民國初建那段被中共描黑的歷史時期,是中國歷史上最民主的時期。那段歷史不長,從1912年至1928年,只有17年,可是,在經濟、文化、社會道德的建樹上,取得了長足進步,是中國其後90多年無法望其項背的。

這個時期的憲法頻繁更換,總共有5個:1912年3月孫文頒布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1913年10月國會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案》(因在天壇起草,又稱《天壇憲草》);1914年5月袁世凱公布的《中華民國約法》(《袁記約法》);1923年10月曹錕頒布的《中華民國憲法》(史稱「曹錕憲法」);1925年12月段祺瑞的《中華民國憲法草案》。

憲法文本雖然更換,但是「三權分立」原則不變,都被這五個憲法所尊重、所繼承並得到確立,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總統權力,限制了政府內閣的權力,人民的權利和自由得到相對的尊重和保障。

例如,1917年5月,在對德國宣戰的問題上,段祺瑞提出參戰案,國會拒絕合作;段祺瑞不斷對國會施加壓力,國會針鋒相對,決意改組內閣,暫緩討論參戰問題。黎元洪總統依照國會議案解除了段祺瑞的職務,使參戰計劃受挫。這說明那時的國會絕不是「橡皮圖章」、「表決機器」,真正起到了監督政府、制約權力的作用。

而那個時代的道德風氣,也是相當淳厚的。段祺瑞被中共歷史描述成是「手上沾滿人民鮮血」的「大軍閥」,歷史事實告訴我們,段祺瑞人品出眾,道德高尚。他不抽、不喝、不嫖、不賭、不貪、不占,人稱「六不總理」。

「三一八慘案」,段祺瑞沒有直接責任,是執政衛隊面對眾多抗議民眾,手忙腳亂,不知如何應對,惶急中開槍,傷者200多人,死者47人。

段琪瑞得知消息後頓足長嘆:「一世清名,毀於一旦!」當即趕到現場對死者長跪不起,他下令懲處兇手,對死難家屬頒布了撫卹令。事後,他自動辭去所有職務,承擔全部責任。為了表示真誠的懺悔,段琪瑞從此終生食素。1936年,段琪瑞得了胃病,身體十分虛弱,家裡人勸他吃肉,他說就是死了也不能開葷。那一年11月2日段祺瑞病逝於上海。

文化的成就足以傲視當今,我們耳熟能詳的大師級人物,像王國維、胡適、梁漱溟、陳寅恪、梁啟超、章太炎、蔡元培,就產生在那個時代。

再看經濟。經濟學家研究指出,從1912年到1920年,按生產總值計算,平均每年增長16.5%,按淨產值計算,則是13.4%。而且這是中國民族資本發展的黃金時期,1911年以後,官僚資本發展開始衰退,1914年以後,外國資本的發展也受到遏制,唯獨民族資本始終保持兩位數的增長率,平均發展速度為13.8%,比外國資本的13.1%還略高一點。

在製造業方面,1913年,廣州協同和機器廠製造出中國第一臺柴油機:燒球式40馬力柴油機;1918年,上海王岳記機器廠製造出中國第一臺萬能銑床;1919年,福州船政局製造出中國第一架水上飛機;江南造船所1918年獲得美國海軍運輸艦4艘製造訂單,每艘排水量14,750噸,1921年製作完畢,開赴美國交付使用,直至二戰時期仍往來於美歐航線上。

這些還不算什麼,一個政權,在對待自己國民的態度上,最能說明問題。

「五四運動」中,學生鬧事,使用暴力行動,火燒趙家樓,錯認章宗祥為曹汝霖,群毆章宗祥至重傷。章宗祥被送到醫院,查驗身體,大大小小的傷,一共有56處,而且腦袋被鐵棍重擊,造成腦震盪。

北京衛戍司令段芝貴聽說學生放火打人,放話說要派軍隊嚇唬一下學生,當時的國民政府總理錢能訓立即駁斥說:「中華民國的國防軍,是一支對外的武裝,怎麼可以用來對付自己的老百姓?!」

一句話說到了點子上:即使國民在示威抗議中存在過激行為,也不是開槍鎮壓的理由!

對比這段歷史,中共官員貪腐橫行,淫亂成風,甚至姦淫未成年幼女的小學生,在道德上應該向段祺瑞謝罪;在經濟上,中共壟斷國家資源,官僚資本大規模壓迫民營資本,與外國資本狼狽為奸,盤剝中國人民,面對那段民間資本的輝煌發展,GDP的高速增長的時期,中共難道不應該自裁而挖坑跳下去嗎!?一個90多年前的中國總理,面對使用暴力放火打人的學生,斷然制止衛戍司令調動軍隊嚇唬學生的意向,表現出人性的基本良知和道德底線的堅固堤防,這與中共用軍隊屠殺「六四民運」中和平請願學生的血腥殘暴,不是正好形成天壤之別的鮮明對照嗎!

不必說「三權分立」虛不虛偽,不必討論民主是否騙人,是否是最好的制度安排,民國初建時期的這些歷史事實,已經告訴我們答案:在民主憲政之下,言論自由是有保障的,學生示威遊行的自由是有保障的,生產力得到相當程度的解放,民間資本展現了極大活力,政府的公權力受到制約,社會上層名流對自己的聲譽還是極其珍惜的。

垃圾已經爛得不能再要了,發出的臭氣越來越污濁,歷史到了必須清理這些垃圾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