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欠稅26億 陳菊:依法追討
【大紀元5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21日電)高雄市議員黃淑美今天指市府被欠稅約新台幣26億元,憂心過了追訴期會被註銷,市長陳菊說基於賦稅公平將依法追討。
黃淑美在市政總質詢說,列管被欠稅金額到去年底約26億元,同時公布十欠稅大戶。
黃淑美憂稅捐處不積極追討,一旦過了追訴期恐怕通通會被註銷。她說,小百姓點滴收入都逃不了稅,大戶卻有辦法欠稅不還,不滿市府追償不力。
她公布10大欠稅戶總金額約7億元,其中有人從民國85年起開始欠稅;欠稅以房屋稅、地價稅、土增稅居多。
銀行拍賣欠稅戶的資產,黃淑美質詢稅捐處是否有申請分配,否則未來無法得到欠稅戶的資產分配。
東區稅捐稽徵處長王乾勇說,民國96年以前就將所有欠稅戶移送行政執行處執行。他說,中央在101年3月4日修訂稅捐稽徵法並展延5年的追訴期,後來對欠稅超過50萬元以上者再延5年追訴期。
稅捐處說,也就是96年以前欠稅者,市府可以追償到106年3月5日。
黃淑美說,很多欠稅者脫產,甚至可拍賣的資產只剩小筆畸零地,市府幾已無有可追討的資產。
王乾勇說,只要欠稅10萬元就會被禁止財產處分、個人欠稅逾百萬元或公司欠稅兩百萬元就會被禁止出境。他說,被送行政執行處者,市府會主張債權,持有債權憑證,一旦欠稅戶有資產,市府就有權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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