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偷排 蘆竹順凱公司停工改善
【大紀元2013年05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建霖台灣桃園報導)15日凌晨桃園蘆竹鄉順凱公司被查獲將未經處理的強鹼性高溫廢水,繞流排放至水利溝渠,惡意偷排,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告發,至少裁處罰21萬元,並令業者自報停工改善。
桃園環保局稽查科貓頭鷹專案人員由曾繁信股長率隊,15日凌晨於南崁溪蘆竹段沿岸週邊巡查,發現順凱公司廠區後方排出褐色廢水。稽查人員立即著裝,至溪流邊採樣檢測,酸鹼值pH 11.3,水溫50℃,為強鹼性高溫廢水,其濃度足以影響人體健康及污染環境。
環保局稽查人員發現,廠方人員在處理控制面板私設馬達控制開關及計時器,不定時將暫存槽內未經處理的廢水,以馬達抽出廠外,偷排至水利溝渠。稽查人員於暫存槽和排放口採樣檢測,酸鹼值pH都為11,證實屬同一污染來源。將限期順凱公司自報停工。而現貯存於廠內的廢水,需全部委託合格廢水處理機構代為處理,不得逕行排放,再有污染行為,將廢止其許可證或勒令歇業。
對於工廠環保專責人員未善盡職責,也將依「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2條,追究專責人員之責任,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專責人員合格證書。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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