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只因做好人,王建被非法羈押近一年
【大紀元2013年05月15日訊】我叫王雲亭,今年七十三歲。我的兒子王建,於2012年7月6日在工作時被大連市中山區民主派出所警察無故帶走,從他身上搜走鑰匙,進行非法搜家,搜走《轉法輪》等書籍幾百本。經調查王建和新唐人接收器安裝無關,(新唐人是國際性的華人媒體,與韓國政府有國際合約,大陸的觀眾可以通過韓星三號接收到中國人的傳統文化,真實的新聞,享受中西文化的溝通等。)案子從中山檢查院移至沙河口檢查院,而沙河口檢查院沒有上級檢查院的指定管轄決定書,也沒有中山檢查院的審查報告和移送手續,2012年11月21日,法官在沒有通知家屬和律師的前題下,宣佈開庭。後休庭,時至今日,近六個月了,仍然無結果。
我已向沙河口法院提交了書面證明,書是我老漢做的,信仰自由本身就包括傳播自由,這是憲法賦予我的權利,裡邊全是提升道德規範教人向善的內容,為修行者提供方便。
在法庭上,律師和王建做了充分的無罪辯護,正如辯護詞中所描述的: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而王建的案子是典型的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違逆和破壞國家法治建設的獨裁專制行為。
王建97年修煉法輪功,那時全國很多媒體都在正面宣傳法輪功,中國有近一億的法輪功修煉者。99年7月20日,江澤民集團以權代法,強制實行對法輪功的鎮壓政策,到今天已經14個年頭了,而刑法三百條,從1997年7月1日五屆人大二次會議通過至今從未修改過。99年7月20日以前為甚麼宣傳,以後又為甚麼鎮壓,在法律上沒有任何依據,荒唐至極,世界僅有。說到邪教與邪教組織,這不是法律詞彙,法條裡邊也沒有提供那個組織有權定義,定義的標準是甚麼,實施的機構又是那個。而真正的信仰是高級生命的生存標準,難道法律可以審判佛道神嗎?
刑事廳的法官,很多人都是經過多年的寒窗苦讀才有今日,每個人在此問題上均不是法盲,內心自然明瞭這是執法犯法,之所以敢明目張膽的這樣幹,是因為他們受到非法組織610政法委係統的脅迫,要求你們納粹化,用法律當作擋箭牌,成為射向這群善良民眾的毒箭,而不能實現法官的獨立人格和審判權。再深究原因,是大多數中國人相信所謂的政治,而政治的真正含義是人權和主權在民的體現。法律的主要原則是不變的,它是普世的價值標準,而不是哪一個國家,哪一個民族,哪一個政治組織的標準,甚至在量刑要件上基本差異都很小。法律還有一層功能,懲治腐敗的政治和道德。執行法律之人,面對標準,你們讓公民有深深的敬畏之意了嗎?你們心中公平和正義的航帆遠播四方了?
再回憶一下所謂的政治,江澤民時代執意鎮壓法輪功,而習近平提出憲法夢,最近最高院院長周調強調法官的獨立審判權,再一步是甚麼?很多人都為自己和家庭準備了多國護照,你們準備好了嗎?而法律的主要原則從來都沒有變過。
王建2000年到北京爭取合法的煉功環境而被非法關押,回來後失去工作,家庭破裂。多年來,我們父子相依為命,而如今,我更是孤苦無依,為了無辜的王建,我拖著年邁的身軀四處奔波,生活的苦難,身心的煎熬無處訴怨,可是我和王建又為了甚麼?法輪功弟子歷經一個國家及政府的14年的殘酷迫害啊,14年啊,有多少萬人失去生命,有多少家庭妻無所依,子無所養,又有多少白髮人送黑髮人,更多的是大牆內外,相守無望,殘無人道!我們又是為了甚麼這麼堅守,也是為了你們這群法律人,讓你們明真相,明善惡,激發你的良知,大到讓你們能平安地度過這場即將來臨的大劫難,小到在以後政治翻臉的時候不被法律制裁,為你們提供一條贖罪和自新之路。
現在不是有人提倡實現憲政的依法治國嗎?真有那天,真的是按照法律依法治國的時候,你們法律人再看看你們今天的所作作為,看看你們是不是在犯罪?如果你們經過眾多法輪功弟子的講真相,能幡然悔悟,那他們是不是在救你們?不讓你們墮落、犯罪和迫害和平理性的信仰「真、善、忍」的好人,不至於因此而毀了自己,這是不是在救你們?你們都是懂法律,明事理的人,你們捫心自問,難道你們迫害一個好人,迫害一個正在救你們的人的時候,你們的心就那麼安穩嗎?
人非草木一秋,我已經老也,對道德的提升,對生命的尊重,那是我生命的本願。我願你們平安渡過此劫;我願你們家人在以後,不再經歷我這種煎熬;我更願法輪功重返中華大地,中國人道德將會提升,五千年古國將重換新顏,禮儀之邦必重現光芒。
王建已經非法積押近一年,他一日不回,我將一日不停止為他爭取人身自由。他有自己的信仰沒有錯,他按照「真、善、忍」去做一個好人、去提升自己的生命境界沒有錯,他去講真相挽救眾生更沒有錯,被挽救的生命中就包括你們這些法律人,這一點你們在不久的未來就會看到。想不想得救,能不能被救,那就看你們怎麼對待這些救你們的法輪大法和大法弟子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