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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退休
【大紀元2013年05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灣台北報導)國立大學教授退休後轉任私校教書,同時領取月退俸和私校薪水,形同「領雙薪」,教育部日前提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規定轉任私校者最多只能領四成的月退俸。不過行政院以軍公教退撫制度,必須一體適用的考量下,刪除教育部的規劃。
教育部長蔣偉寧3月時在立法院曾表示,將配合軍公教年金改革修法,限定教師退休後轉任私校,只能在月退俸和私校薪水二擇一。不過現在遭刪除,恐難以實現,教育部擬再提案,但會讓軍公教一致考量。。
教育部主任祕書王作臺表示,社會有一部分人士認為,月退俸一毛都不能給;但考量教職員有繳退撫金,停領月退俸不合理,因此只給四成,也就是教職員退休前自己繳的部分,其餘屬於政府「恩給」的部分則暫停給予。
王作臺解釋,行政院認為須把公務員、軍職人員一併考量,考試院和國防部沒有提出對應改革草案。教育部會再研議是否要再提案,不過社會各界對「教授領雙薪」的議題看法相當分歧,有人認為教授退休後還有「市場價值」,不該被視為罪惡。
他也提到,退休教授轉任私校所擔任的角色,往往不是年輕教授可以勝任,因此並沒有占2個缺;空出國立大學教職,反而有利於引進年輕學者。◇
(責任編輯: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