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4月30日訊】近日,美國飛人喬丹狀告中國「喬丹體育」案還沒審結,「喬丹體育」又將飛人喬丹告上法庭,稱邁克爾•喬丹侵害喬丹的名譽權,並要求賠償800萬美元。
據大陸官方媒體報導,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於4月27日開庭審理邁克爾•喬丹狀告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百仞貿易有限公司姓名權糾紛案,「喬丹體育」的律師在庭審中稱,品牌之所以取名中文「喬丹」,其實本意為「南方之草木」。
據瞭解,中國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喬丹品牌運動鞋、運動服裝及運動配飾的設計、研發、生產和銷售。
邁克爾•喬丹是著名美國籃球明星,曾代言眾多體育品牌。他於2012年發表聲明,指責「喬丹體育」未經授權使用他的中文名字、球衣號碼23號、「甚至試圖用他孩子的名字從事經營活動」。在他的訴訟請求中要求,「喬丹體育」應立即停止濫用其姓名的行為,並讓中國消費者瞭解他跟喬丹體育沒有任何關係。
「喬丹體育」的律師還辯稱,邁克爾•喬丹是美國公民,且從未在中國居住過,中文「喬丹」不是Michael Jordan的姓名,不構成侵權。
「喬丹體育」也於今年反訴美國球星邁克爾•喬丹,要求「飛人喬丹」停止侵害「喬丹體育」名譽權,澄清事實並恢復「喬丹體育」名譽,賠償經濟損失800萬美元。2013年4月2日,泉州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責任編輯:孫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