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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以房養老 5/1起受理申請

【大紀元4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29日電)內政部今天表示,以房養老試辦計畫從5月1日起公告受理,為期3個月,符合資格的長者可向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申請。

內政部試辦以房養老計畫,採不動產逆向抵押概念,符合資格的長者,可選擇將房子抵押給政府,政府再按長者性別、年齡及其不動產估價結果,精算出每月折現金額,讓長者以房養老。

社會司表示,以房養老從今年5月1日至7月31日受理申請,符合資格老人可在受理期間,檢附申請書、國民身分證正本、最近1個月內建物及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各1份、最近一期房屋稅單正本等文件,向地方政府社會局、處申請。

社會司說,以掛號郵寄方式遞送申請資料者,若擔心證件正本遺失,可僅檢附影本,等專人到宅訪視時,再補證;若委託第3人辦理,受委託人需填委託書、檢附個人身分證明文件。

內政部今年3月1日宣布試辦以房養老後,開始在北、中、南、東辦理5場分區說明會,並對各縣市政府承辦人員進行教育訓練,針對實際申請作業流程、資格審查等事項逐一說明,也提醒訪視老人應注意事項。

社會司說,試辦計畫從自102年3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試辦總人數至多100人,若3個月受理截止後,發現符合申請民眾未額滿,將擇日再公告受理。

內政部表示,以房養老試辦對象鎖定在年滿65歲以上、無法定繼承人、單獨持有不動產,且不動產價值不能超過社會救助法規定的中低收入戶標準。

內政部表示,民眾對試辦方案有任何疑問,除直接詢問各縣市政府,也可撥打內政部社會福利諮詢服務專線1957,服務時間為每日上午8時至晚上10時。